北京房产:买房被坑:9个部位不计入房屋使用面积

因为房屋面积直接关系到房价的高低,而如今房价暴涨,但由于市场因素,房价没法把握的时候,购房者都很关心房屋的使用面积,其中哪些部位是不计算入房屋面积?

一、房屋面积是谁来测量?

购房者在签订购二手房买卖合同时,合同上都会写明房屋的公用面积以及房屋面积等等。这些数据的来源均是根据之前的房产测绘师所测量的,其测定的特定范围是房屋以及与房屋相关的土地。

二、共用面积包括哪些?

共用面积是指业主共同占有或共同使用的建筑面积,在新的测绘规定中,共用建筑面积可分为4类:

1、建在幢内为本幢服务的水、电、气、暖通等相关设备用房。

2、建在幢内为本幢服务的警卫室、信报间、消防控制室等管理用房。

3、墙体部分,包括外墙、套与共用空间之间的分隔墙中,未计入套内墙体面积的其他墙体水平投影面积。

4、本幢内的水平通道、垂直通道、大厅、门厅等公共通行建筑部位。

三、新规定到底包括什么?

而以下这些则不能计入房屋面积:

1、层高小于2.20米的房屋部位;

2、突出房屋墙面的构件、配件、装饰柱、装饰性的玻璃幕墙、飘窗、垛、勒脚、台阶、无柱雨篷、烟道、壁炉等;

3、房屋之间无上盖的架空通廊;

4、建筑物内的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及利用建筑物的空间安置箱、罐的平台;

5、骑楼、过街楼的底层用作道路街巷通行的部分;临街楼房挑廊下用作道路街巷通行的部分,不论其是否有柱,是否有围护结构;

6、独立烟囱、亭、塔、罐、池、地下人防干、支线;

7、电梯下方的电梯机坑;

8、户室或阳台中由栏板、护栏等分隔的空调机位;

9、露台。

懂得房屋公用面积的区域才能知道房屋的可使用面积如何计算,然后再谈交易,才能更客观地进行价位协商和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