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合同的附件包括的内容是否可以省略?

二手房买卖合同主要应有下面所列的附件:

附件一:房屋平面图和四至范围。附件一以图形形象反映房屋的平面形状及其边界关系。普通单元住宅直接参照产权证附图绘制或复制即可,若为墙界关系复杂的平房或其他四至复杂的房屋,可自行绘制简图并简要说明各种四至关系。

附件二:租赁、抵押关系及其处理办法。附件二反映了常见的房屋权利限制状况,对房屋的实际价值和房屋的使用可能产生重大影响,双方尤其是买方应当重视。处理房屋租赁关系应当注意两方面的法律关系,一是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二是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双方成交前首先应当取得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意见,然后还需与承租人商议租赁关系的解除或变更事宜。处理房屋抵押关系首先应通知抵押权人,其次应将房款用于清偿抵押担保的债务并办理抵押注销登记手续。

附件三:室内附属设施和装修情况。

1.附属设施:(1)水;(2)电;(3)燃气;(4)有线电视;(5)通讯;(6)其化。

2.装修情况:装修情况可以择其重点简要描述,买卖双方应明确所列装修项目价款均包含在总房款中,是房屋附加值的主要构成部分。

附件四:物业管理费、水、电、煤、电讯等其他费用的支付。

1.由甲方承担的费用:

2.由乙方承担的费用:

附件五:付款协议

如果双方在主合同中没有详细约定付款的方式,则可在附件中详细约定。付款协议的附件可这样约定: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于____年月____日支付全部房价款的____%,计人民币____元,作为定金,待支付尾款时抵作房价款,乙方于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人民币___元(大写):

附件六:室内的家具电器。

附件七:共有人同意出售的声明。

附件八:买卖双方的身份证明文件。

附件九: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及原购房合同、发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