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房产:农村房屋买卖纠纷有哪些?如何解决?

有一阵子,买卖农村房屋十分的火热,但随之也产生了各种与之相关的纠纷。那么,在实践中,农村房屋买卖纠纷一般有哪些呢?有时候遇到纠纷是难免的,但您需知道该如何处理。那么,究竟应该怎么解决农村房屋买卖纠纷呢?

一、农村房屋买卖纠纷有哪些?

1、卖方起诉的纠纷

卖方起诉的纠纷多表现为:卖方没有房屋权属证明,以较低的价格将其农房卖给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如城镇居民,但随着房价的飞速上涨,利益的驱动使卖方不甘于当时的价格而试图收回房屋再次获利。

因此,卖方常以买卖合同违反《合同法》第52条之规定为由,即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之强制性规定的合同为无效合同,请求法院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2、买方起诉的纠纷

买方起诉的纠纷具体来说为:由于农村房屋不具有产权证,或仅有乡镇产权,因此,在买卖合同签订后,买方是无法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登记或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取得房屋产权的。

另外,目前一些政策性文件禁止向城镇居民出售农村房屋,于是买方便起诉至法院,要求确认买卖合同无效,由卖方返还购房款,或请求卖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等。

3、其他与农房买卖有关的纠纷

此类纠纷并不直接表现为买卖合同纠纷。例如,农房联建一般是农民出地,他人出资来共同修建房屋,修好的房屋由双方协商进行适当分配。

二、怎么解决农村房屋买卖纠纷?

1、争议双方直接协商是目前解决房地产争议的最常见途径

针对房产交易过程中自身权利受到侵害的情况,购房者可以以口头、书面等多种形式与房屋销售方直接沟通,指出问题并商议解决办法。

2、求助于消费者协会

解决过程中单个购房者与开发商相比处于弱势,购房者可将商品房购销纠纷投诉于当地消费者协会,求助消费者协会对相关房屋纠纷的买卖双方进行调解、处理问题。

3、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房地产交易过程中出现的法律规定应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之外的纠纷,如购房合同的履行等问题,购房者可依据购房合同的仲裁条款或双方另行签订的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委员会的仲裁结果对双方当事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4、通过法院司法途径

购房者通过协商、调解无法解决的房地产争议问题,可通过司法途径,向地方法院提起诉讼解决相关问题。

购房者在选择解决房地产争议的途径时,应立足于解决问题,分清不同的法律、利害关系,而不能盲目的、随意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