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房产:以后办房贷与房产证不用再开单身证明啦!

买个房,办N次单身证明,这样的糟心事儿,以后不再有。

9月16日,民政部发布消息,为落实简政放权、方便群众办事创业,民政部近期与教育部、住建部、银监会等部门沟通并达成一致:除对涉台和哈萨克斯坦等9国的公正事项外、群众将无需提供(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要知道,之前未婚男女买个房,从办理按揭开始,直到收楼后办理房产证,都得反复去民政部门开单身证明,最坑爹的是,有效使用日期只有1个月,如果有什么小意外拖延,分分钟跑N趟。

对于这些麻烦手续,此前《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这么解释:“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在办理房产转让登记时,房产交易部门要求房屋所有权人在一些特定情况下提供单身证明,是为了验明房屋所有权人无房屋共同所有人(即无配偶)、可以依法独立处置自己的财产。

另外,此前除了买房,买车贷款、户口迁移、出国、低保、申请经济适用房、人才住房津贴、入职等等,大多涉及产权变动的,例如财产赠与、转让、继承等等,都要出具单身证明或者结婚证。

新规实行后,不用再为繁琐手续跑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