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二手房交易税费的注意事项

二手房已经逐渐成为当前房地产的主要销售形式,二手房交易税费有哪些注意事项?

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非普通住宅应该交纳成交价或是评估价的3%的契税。90平方米以下首次购房的按1%缴纳;90—140平方米按房价1.5%缴纳;140平方米以上按房价3%缴纳。

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5.5%缴纳。对居民个人转让普通住宅的,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为房屋买卖成交价的0.15‰;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为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税率为20%;普通住宅的契税为2%,高档商品房契税为4%。

自“国五条”细则出台之后,要求个人转让房产所得按20%计征个税,要想少缴纳个税,需要卖方提供之前购买房屋的购房发票,还可以加上本次交易的营业税做为减免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