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购房贷款时需要注意的五大事项

随着房价的不断上涨,买房贷款成为了大多数人的选择,然而,贷款毕竟不是件小事,要充分考虑周全才行,可是许多购房者在申请贷款买房时往往忽视了一些注意事项。那么,买房贷款到底要注意什么呢?我们来一起看看吧。

一、 申请贷款前不要动用公积金

按照政策规定,按时足额缴存公积金满六个月的职工,买房时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各地政策略有不同,以当地最新政策为准)。如果借款人在贷款前提取公积金储存余额用于支付房款,那么公积金账户上的公积金余额即为零,这样公积金贷款额度也就为零,也就意味着你将申请不到公积金贷款,所以申请贷款前不要动用公积金。

二、贷款不满一年不要申请提前还款

按照公积金贷款的有关规定,部分提前还款应在还贷满1年后提出,并且归还的金额应超过6个月的还款额。所以,如果你申请的贷款未满一年,那就不要申请提前还款,因为如果申请了的话,银行收取的违约金也会比较多。

三、 还贷有困难时不要太过勉强

当你在借款期限内偿债能力下降,还贷有困难时,不要自己硬撑。可向银行提出延长借款期限的申请,经银行调查属实,且未有拖欠应还贷款本金、利息,银行就会受理你的延长借款期限申请,但是,借款期限变更按规定只可办理一次。

四、贷款结清后未办理撤销抵押手续

很多房贷客户在结清贷款后就以为万事大吉了,事实上你还少了一步,那就是办理撤销抵押手续。如果不办理撤销抵押手续,那么房子仍抵押在银行那里,这样你就不可以随意处置房子,所以不要忘记办理撤销抵押手续。

五、不要遗失借款合同和借据

申请按揭贷款,银行与你签订的借款合同和借据都是重要的法律文件,由于借款期限最长可达30年,作为借款人,你应当妥善保管您的合同和借据,同时认真阅读合同的条款,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以上是小编为大家总结的关于申请贷款时应该注意的有关事项,希望能够帮到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