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环球房讯小毛就大家最近讨论的桂平市2021年小学入学通知书「桂林桂漓小学招生简章」整理了以下内容,希望能够有助于您了解桂平市2021年小学入学通知书「桂林桂漓小学招生简章」。

为认真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现教育公平公正,现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经桂平城区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将2020年秋季期桂平城区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安排工作公告如下:


一、安排计划

2020年桂平城区公办小学一年级计划安排2835人入学,具体如下:

西山镇中心小学405人;

西山镇城西小学225人;

西山镇城南小学90人;

西山镇城北小学135人;

西山镇厢东小学45人;

西山镇思灵小学135人;

西山镇大起小学135人;

西山镇大起小学施村分校45人;

西山镇岭头小学135人;

西山镇岭头小学莲塘分校45人;

西山镇新岗小学135人;

西山镇新岗小学砂岗分校45;

市逸夫实验小学360人;

市光明小学360人;

市凤凰小学270人;

市长安工业园区小学270人。


二、入学对象

年满6周岁(即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出生的):

一类对象(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按以下顺序安排):

01、具有城区户籍(指有桂平市公安局城北派出所、城南派出所、水上派出所的户籍),新城派出所和西山派出所中的新岗村、岭头村、大起村、西山村户籍;且户籍在报名登记前迁入的)。

02、符合安排条件的驻浔部队的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现役干部子女;军队改革期间现役干部转改的文职人员,以及过渡期内集体转企的武警水电部队官兵子女。

03、寄住或寄养在城区的农村孤儿。

04、调动入城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职工的随迁子女。

05、经市组织人事等部门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对我市社会经济发展作出特殊贡献人员的随迁子女。

06、在我市范围内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移民、土地征拆户子女(尚未获得安置,在城区租住的)。

07、长安工业园安置点易地扶贫搬迁户子女(就近安排在长安工业园区小学)。


二类对象(在安排一类对象之后,在有学位剩余的情况下,按证件条件排名先后顺序安排,额满为止):

08、符合条件的进城定居(即房产生)、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三、入学对象安排顺序和要求

一类对象

在安排范围内,根据各学校招生计划,按照下列顺序安排入学:

01、户籍在城区划片安排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入学报名登记之日前迁入的)。

02、驻浔部队的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现役干部子女;军队改革期间现役干部转改的文职人员以及过渡期内集体转企的武警水电部队官兵子女;寄住或寄养在城区的农村孤儿(凭民政部门证明);调动入城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职工随迁子女(凭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调令,复印件须签工作单位意见及盖章。按所在工作单位户籍安排入学);在我市范围内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移民、土地征拆户子女(尚未获得安置,在城区租住的)。

03、有以下情况,需经市有关部门确认后,提交市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核准,其子女可以给予优先安排就读。

经市组织人事等部门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对我市社会经济发展作出特殊贡献人员的随迁子女。须出具相关个人资质证件等材料,具体依据“贵人才办〔2016〕1号”文件中的《关于加强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管理的意见》认定的八类人员执行。

二类对象

户籍不在城区划片安排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含进城定居、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下同)。各公办小学安排城区片区范围内户籍适龄儿童后,在有学位剩余的情况下,从报名申请入学的户籍不在城区划片安排范围内的适龄儿童中,按照以下条件和顺序安排至满额为止。

材料要求如下:

01、户口簿。如适龄儿童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不在同一户口簿,则须提供双方户口簿及证明家庭成员关系的结婚证或孩子出生证。

02、住所证明。父母或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其中一人的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不动产权证、购房合同等4项材料中的任何一项。证件只能提供复印件的,须加盖自然资源局公章;只有土地证或只有购房合同的,须提供近三个月水电缴费凭证。适龄儿童与房产(指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持有人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则须提供派出所开具的关系证明材料。

03、务工证明。父母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的国家规定的劳动合同(含一年以上的社保缴纳证明,截至报名登记时间)。

04、经商证明:在城区经商的工商营业执照(一年以上,截至报名登记时间)以及营业场地的租赁合同和相应的房产证件。须同时提供店面图片及经营流水账等。

以房产条件申报的,具体安排顺序如下:

按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商品房不动产权证、购房合同的顺序安排;相同证件类型时,按先取得证件的时间优先安排,满额为止。


四、学校安排范围的划分

在调查统计各片区适龄儿童人数及分布的基础上,按照各片区学校布局、容量和就近或相对就近入学原则,划定2020年各学校一年级入学安排范围,具体如下:

1.有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

西山镇中心小学

1.户籍在城东社区、城中社区、县府社区及座落在该三个社区内的镇直、市级以上(含市级)直属单位户籍的适龄儿童;上述区域内有房产、务工、经商者的适龄儿童。

2.有城北派出所、城南派出所户籍,且在西山大道以东,人民西路以南,桂贵路以西,双孖石街(向西延伸至西山大道)以北,整片区域内的适龄儿童。上述区域内有房产、务工、经商者的适龄儿童。

西山镇城北小学

户籍在城北社区及座落在该社区内的市直、镇直单位户籍的适龄儿童。上述区域内有房产、务工、经商者的适龄儿童。

西山镇城西小学

户籍在城西社区、兴宁社区、厢南社区及座落在该三个社区内的镇直、市直单位户籍的适龄儿童。上述区域内有房产、务工、经商者的适龄儿童。

西山镇城南小学

户籍在城南社区及座落在该社区内的镇直、市直单位户籍的适龄儿童。上述区域内有房产、务工、经商者的适龄儿童。

西山镇厢东小学

户籍在厢东社区及座落在该社区内的镇直、市直单位户籍的适龄儿童。上述区域内有房产、务工、经商者的适龄儿童。

西山镇思灵小学

1.户籍在西山村及在该村范围内属西山派出所户籍的适龄儿童。上述区域内有房产、务工、经商者的适龄儿童。

2.有西山村户籍,且在西山大道以东,人民西路以南,桂贵路以西,双孖石街(向西延伸至西山大道)以北,整片区域内的适龄儿童。上述区域内有房产、务工、经商者的适龄儿童。

西山镇新岗小学

户籍在新岗村及在该村范围内属新城派出所户籍的适龄儿童。上述区域内有房产、务工、经商者的适龄儿童。

西山镇大起小学(含分校)

1.户籍在大起村及在该村范围内属新城派出所户籍的适龄儿童;

2.房产坐落在郁江路以南,迎宾大道以北,西山大道以东,整片区域内的适龄儿童可选择大起小学或凤凰小学报名;

3.在上述区域内经商、务工人员的随迁子女可选择大起小学或凤凰小学报名。

西山镇岭头小学(含分校)

户籍在岭头村及在该村范围内属新城派出所户籍的适龄儿童。

市逸夫实验小学

1.有城北派出所、城南派出所户籍,且在双孖石街以南,桂贵路以西,师部西路(向西直线延伸至西山大道)以北,整片区域内有房产的适龄儿童。

2.户籍地址座落在上述区域内,且属城北派出所、城南派出所的适龄儿童。

3.新城派出所新岗村9队、10队户籍的适龄儿童(本村人,老户籍)

4.户籍地址座落在新岗东路以南,桂贵中路以东,光明东路(向东延伸至堤园路)以北整片区域内,且属有城北派出所、城南派出所的适龄儿童。

5.房产座落在人民西路以南,桂贵北路以西,师部西路(向西延伸至西山大道)以北,西山大道以东,整片区域内的适龄儿童。

市光明小学

1.有城北派出所、城南派出所户籍,且在师部西路(向西直线延伸至西山大道)以南,桂贵中路以西,郁江西路以北,西山大道以东整片区域内有房产的适龄儿童。

2.有城北派出所、城南派出所户籍,且在光明东路(向东直线延伸至堤园路)以南,桂贵中路以东,郁江东路以北,整片区域内有房产的适龄儿童。

3.户籍地址座落在上述区域内,且属城北派出所、城南派出所的适龄儿童。

市凤凰小学

1.座落在寻旺乡河南开发区的市级以上(含市级)直属单位户籍的适龄儿童;

2.户籍在郁江路以南,迎宾大道以北,西山大道以东,整片区域内镇直、市直单位户籍的适龄儿童;

3.有新城派出所户籍,座落在上述区域内非岭头村、大起村户籍,整片区域内的适龄儿童;

4.房产座落在2、3上述区域内的适龄儿童,可选择大起或凤凰小学报名。

市长安工业园区小学

1.户籍在长安工业园区及座落在该园区内的镇直、市直单位户籍的适龄儿童。

2.易地扶贫搬迁至长安工业园区落户的建档立卡户的适龄儿童。

3.原西山镇长安小学江南分校服务范围的西山派出所户籍的适龄儿童。

4.迎宾大道以南的城区区域和长安工业园区范围内有房产、务工、经商者的适龄儿童。

五、学校超计划报名部分的调剂

学校先安排一类对象,有学位剩余的,则按《方案》规定的安排顺序安排在相应学校范围内进城定居、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读,额满为止。

安排范围内生源过多的学校,超出的生源再排名,按相对就近的原则,由市工作领导小组安排到附近生源较少的学校就读。


六、入学安排程序

(一)公布各学校招生计划和安排范围

在市电视台等媒体、城区各幼儿园、各小学学校等公告招生计划和安排范围。

(二)报名登记时间地点

预报名登记:2020年7月18日--21日,城区各幼儿园

正式报名登记:2020年7月22日—23日城区相应各小学

注意:在城区幼儿园就读的适龄儿童须参加两次登记,不在城区幼儿园就读的适龄儿童不用参加预报名登记,直接参加正式报名登记。

家长进入幼儿园、学校报名时要佩戴好口罩,并配合做好体温检测。

(三)入学安排审定与公示

报名登记结束后,各学校将相关报名登记材料(采集的学生信息)上报桂平城区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审定。领导小组审定相关报名登记材料后,将符合安排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的基本信息按报名登记的学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四)发放入学通知书

2020年8月,经城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城区各小学公布安排结果并发放入学通知书。其它程序的具体时间待定,以各幼儿园和学校公告通知为准。

七、报名登记需交验的材料(验原件、交复印件)

01、户籍在招生划片范围内的适龄儿童须带学生户口簿、父母双方或单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住所证明及相关佐证材料。

02、驻浔部队的现役军人子女须带:

(1)户口簿、父母双方或单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2)父母双方或单方现役军人证;

(3)驻浔部队开具的证明或介绍信。

03、寄住或寄养在城区机关、事业的农村孤儿须带户口簿和民政部门证明。

04、调动入城区单位工作的职工随迁子女须带学生户口簿、父母双方或单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父母双方或单方的人事部门出具的调令(原件),复印件要签工作单位意见及盖章。

05、经市组织人事等部门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对我市社会经济发展作出特殊贡献人员的随迁子女。须出具相关个人资质证件等材料。

06、户籍不在划片招生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包括进城定居,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须带:

(1)学生户口簿(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簿,则须提供双方户口簿);

(2)住所证明(适龄儿童父母或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其中一人的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不动产权证、购房合同等4项材料中的任何一项),证件只能提供复印件的,须加盖自然资源局公章;只有土地证或只有购房合同的,须提供近三个月水电缴费凭证;适龄儿童与房产(指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持有人不在同一户口簿的,须提供派出所开具的关系证明材料;

(3)在城区务工或经商证明:务工的须提供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的国家规定的劳动合同(含一年以上的社保缴纳证明,截至报名登记时间)。经商的须提供在城区经商的营业执照(一年以上,截至报名登记时间)以及营业场地的租赁合同,并须同时提供店面图片及经营流水账等;

(4)居住地的租住证明:即租房合同及所租住房屋的房产证件(有上述第二项“住所证明”的,此项可省略);

(5)《桂平城区小学进城定居、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申请表》(可从各就读的幼儿园或学前班领取填写)。


为防止出现“一生多报”的情况出现,凡到城区各公办小学报读、申请学位的,各小学在收齐所需材料后,务必在该生户口本(学生页)盖上学校小印章,避免学生重复报名。

本公告解释权归桂平城区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

桂平城区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7月15日


温馨提示

1在报名期间注意做好疫情防控措施,请家长佩戴口罩,进行体温检测后进入学校。

2.报名期间请步行进入校园。

补充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