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房产:“房贷做LPR转换”的逻辑和原理是什么?

提及LPR,不少人表示“一头雾水”,更不明白“房贷做LPR转换”的逻辑和原理。实际上,把握住“定价基准”这一概念,便可对此次转换“豁然开朗”。

人们在申请房贷时,都很关注能否有“折扣”——即能否在基准利率上打折。例如,基准利率为4.9%,打九折后,实际执行的利率为4.41%,这其中,基准利率就是房贷的“定价基准”。

此次转换的核心,就在于“定价基准”发生了变化,由此前的按照“基准利率”定价,变为参考“LPR”定价。

什么是LPR?它的全称为“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简单来说,是中国人民银行综合18家具有代表性的商业银行市场报价,形成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每月20日(遇节假日顺延)对外公布一次,目前包括1年期、5年期以上两个品种。

那么,为何要将房贷的“定价基准”从基准利率转为LPR?“与基准利率相比,LPR的市场化程度更高,能及时反映市场利率变化。”央行相关负责人说,为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进一步推动LPR运用,央行此前已正式发布公告,要求实施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工作。

上述负责人表示,目前,大部分新发放贷款已将LPR作为定价基准,但存量浮动利率贷款的定价基准仍主要是贷款基准利率,而非LPR。2015年10月以来,贷款基准利率一直保持不变,但2019年8月以来,LPR已多次下降。

“因此,为保护借贷双方权益,央行明确自2020年3月1日开始,推进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该负责人说。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转换工作并不局限于房贷,还涵盖企业贷款、个人消费贷款等。就房贷来看,仅包含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以及组合贷款中的商贷部分,不涉及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同时,固定利率贷款、2020年底前到期的个人住房贷款、已参考LPR的浮动利率贷款也无需转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