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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聊城市香江业委会工作人员再次向记者爆料称:2012年香江一期自来水改造工程存在暗箱操作情况。项目未招标,由香江管委会单方面指定施工方。由于使用劣质管道,致使水管破裂导致多家商户被淹。另外,香江一期中心停车场水泥地面改造也是由管委会指定的施工方,约400平方水泥地面报账10.9万元。反映人称:“就算是高速公路也不可能有这么高的造价”。

自来水管改造

香江市场业委会工作人员告诉记者:2012年香江市场一期自来水管改造项目未进行招标,是由香江管委会单方面指定的施工方,工程中使用劣质管材,导致水管破裂造成多家商户被淹。

上图为施工方当时使用的厚度不均匀的自来水管。据物业公司称这样的一根劣质水管当时报账是28元,而物业公司用来修复漏水并替换的国标水管一根才十几元。

2012年3月,香江管委会与自来水公司及绿园物业联合下发自来水改造和物业费缴纳商户明白纸。其中写到:水管改造费用由自来水公司承担50%,商户承担50%。并提出由管委会代替物业公司收取商户欠缴的2011年第四季度和2012年第一季度的卫生费,以及2012年第二季度的物业费。据物业公司称,此次香江管委会共代替物业公司收取卫生费和物业费合计56万余元。

2012年4月份,香江管委会指定施工方开始实施水管改造。据物业公司称:“当时工程未干完工,施工方就不干了,嫌工程难干。但管委会还是把工程款结算给了施工方。之后又安排让物业公司和施工方补签了一份协议,原因不清楚。”

绿园物业称:“这份协议中甲方签字人员并非物业公司负责人,只是一个职员。当时管委会找到物业公司要求补签协议,物业公司以不知情为由予以拒绝,后来管委会就找来这个员工签了个名字,协议下面也没有日期。”

香江市场一期因使用劣质水管造成水淹商户的情况,聊城当地多家媒体曾进行了报道。(下图)

据物业公司反映:2012年4月份,香江管委会以香江一期自来水改造的名义从代收的物业费56万中私自扣除了38.5万元作为工程款。9月份由于施工及质量出现问题,物业公司再次出资13万元进行了更换和修复。(下图)

中心停车场水泥地面改造

据反映人称香江中心广场原有一个喷水池,后为方便停车将水池推平了,铺成了水泥地面,面积约400多平方。物业公司称该工程同样未招标,施工方由管委会指定,报账10.9万元。

据悉该款项是由香江管委会从代收的56万元物业费用中支出。

反映人称:“就算是高数公路也不可能有这么高的造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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