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业主委员会是自发组建的吗 如何成立

现在的住宅小区大多数都是由物业公司来进行管理,在实际生活中,物业和业主发生矛盾也是非常多的,很多业主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会通过成立业委会的方式来对小区的物业公司进行监督,业委会一般都是由全体业主选举产生的,其程序要符合法律规定,那么业主选举不合法怎么办?下面小编为大家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业主选举不合法怎么办

向区县城建局物业科(或管理中心)投诉,其在受理后会安排街道办去进行核查,如果查实业委会确实不合法就会责令业委会解散重新选举。

《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二条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但是,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参加。业主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业主大会决定本条例第十一条第(五)项和第(六)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

决定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的其他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约束力。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二、业主委员会成立流程

1、将业主候选人名单及简历表《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业主委员会章程》、《业主公约》送达街道办事处,并提出召开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的书面申请。

2、同时做好会务筹备工作,包括落实场地,组织人员印制选票,设置投票箱,通知所有投票权人,知会街道办事处、派出所、开发公司、物业公司等有关人员。

3、筹备小组根据议程召开大会:

(1)收集、登记选票;

(2)审议并表决通过《业主委员会章程》及《业主公约》;

(3)公开唱票、点票,宣读选举结果,产生业主委员会委员。会后筹备小组将大会签到表、选举结果统计表予以公布。

三、业主公约的法律效力

1、业主公约是有关物业使用、维修和其他管理服务活动的行为规范,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使用人应当遵守业主公约。

2、业主公约自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3、业主委员会应当自业主公约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将业主公约报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

4、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对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使用人具有约束力。

5、业主公约和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不得与法律、法规相抵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四条,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业主选举不合法怎么办等相关法律知识。由此可见,如果业主的选举存在不合法行为,可以向相关部门举报,由街道办进行核查,业委会在成立的时候要根据相关规定,公平公开的进行选举活动,以免造成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