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房产:按揭的房屋能退吗?能退的话需要注意什么?

退房,是很多购房者迫不得已所做出的决定。谁也不想自己花了大量时间挑选的房子白忙活了。但是呢,总会遇到一些特殊情况让购房者不得不做出这个选择。那么,按揭的房屋能退吗?如果能退,需要注意什么问题?今天小编为大家一一解答!

一、要回答这个问题,首先我们要搞清楚在按揭购房过程都需要哪些环节。

1、购房者看好房后,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

2、到合同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部门办理购房合同的登记备案手续,合同只有经过房地产部门的登记备案后才生效。

3、购房者再去与开发商有合作关系的银行办理按揭手续,购房者申请贷款条件经银行审查通过后便会放贷。

4、购房者按照合同约定与银行的贷款协议,按月交纳房款,这样整个购房过程告一段落。直至购房者在规定的年限内或提前将所贷银行的款项偿还完毕之后,才能从银行换回自己的产权证明,至此整个购房行为才算完成。

二、购房者在办理完毕贷款手续后或已按月偿还借款一段时间后,要求退房的话,就要根据退房理由的不同情况,区别对待:

(1)购房者申请退房具有合法、正当理由的情况下。

例如开发商违法销售房屋、房屋不具备合法手续、房屋本身不具备使用条件等。

在这种情况下,购房者应根据我国《房地产管理办法》、《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与开发商进行协商、交涉,如协商交涉不成,购房者可直接根据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向房屋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诉讼,合同约定了仲裁的,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2)如果房屋在质量、合法手续等方面没有问题,即在开发商没有违法违约的情况下,仅仅是购房者自己基于各种原因想将房屋退还给开发商时。

从履行合同的角度来讲,根据法律规定: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当事人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与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也就是说购房者如果要将自己已交纳了一部分房款的房屋转让给第三人,须与开发商及银行进行协商,如果购房者与开发商、银行能就转让的方式、条件达成一致时,应签订书面协议。

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转让权利或者转移义务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的,依照其规定办理。

那么购房者、开发商、银行三者签订转让协议后,应由购房者和开发商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部门做合同的变更、登记备案手续。只有经过房屋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后,该变更合同才正式生效。这时,购房者在买房过程中的权利、义务转让变更行为才正式完成。

三、按揭房屋退房购房者还要注意什么?

①当无力继续偿还贷款的时候,最好及时将房屋出售,不管是自己寻找买家,还是通过二手中介;如果房屋被银行收走进行拍卖,一般来说拍卖的价格较低,业主的损失较大。

②只要还未正式终止按揭月供款,业主都应该按时按量履行还款的责任,否则,银行除了会向业主追讨按揭款之外,还会按规定处以罚息。

③业主如果感到还款对本人经济的压力过大,除了终止还款之外,也可以选择延长按揭期限,从而减少每月还款的数额。

④业主终止按揭之后。已支付的各种按揭款银行不予退还,不过,保险费可以在扣除已保年限费用之后向业主计退。

⑤业主要退已办按揭的房屋,一方面可以找房屋的开发商咨询,由开发商协助,共同办理有关手续,另一方面可以通过购房时具体办理按揭的银行(一般支行的信贷部或私人的业务部,在购房合同中列有名称、地址等信息)进行咨询,或者通过二手中介出售房屋或办理转按揭等方式予以解决。

总之,购房者在还款过程中,如果因房屋本身或与房屋有关问题导致购房者与开发商发生纠纷时,应在克制、冷静的基础上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切不可采取盲目的手段,如终止向银行偿还借款等类似不理智的行为。因为根据法律规定,此乃购房者违约。因此不管出现什么问题,都要用相应的理智的方法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