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房产:涨知识:医保卡个人账户资金可以继承

住院费用按什么比例报销?门诊看病可以报销吗?医保卡里的钱能继承吗?想投靠子女该怎么办理异地就医?近日,在省人社厅举行的政务公开日系列活动中,医疗保险处及省12333走进宝石社区为百姓解答热点问题。

问:住院费用按什么比例报销?

沈阳市退休人员最高可报97%

我省城镇基本医保在费用报销时需遵循“三个目录”(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目录),“三个目录”中项目分为甲、乙、丙三类。甲类项目发生的费用按基本医保的规定比例支付;乙类项目发生的费用,参保人员个人先行自负一定比例后,余下部分按规定比例负担;未纳入目录中的项目和丙类项目由个人自费。

统筹基金支付的住院费用为扣除自费和个人负担费用后的医疗费用,根据各统筹地区规定按比例支付。同时,还设定统筹基金起付标准,未达到起付标准的住院费用不予支付。以沈阳市为例,城镇职工在一级医院住院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为300元/次,报销比例退休职工为97%、在职94%;在特大型三级医院住院,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为1200元/次,统筹基金报销比例退休人员为89%、在职86%。

问:异地医保该怎么办手续?

省内、省外办理程序一致

办理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与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程序一致。

以沈阳为例,符合条件的职工医保退休人员,携带身份证、社保卡及必要的户籍或住房证明等材料,在沈阳医保局官网下载并填写《申请表》,到沈阳医保局办理异地备案,备案后可开通跨省异地就医结算功能。已开通异地结算的参保人员需持已开通金融功能的二代社保卡在居住地跨省异地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和结算,患者只需支付应个人承担的那部分费用,统筹基金支付的部分由医院和医保经办机构直接结算。

问:个人账户可继承吗?

可跨年度结转使用并继承

个人账户资金可用于支付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的医疗费用、定点药店购药的费用和住院、家庭病床等医疗费用中需个人支付的部分。个人账户资金可以跨年度结转使用和依法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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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记者王莹报道在本次政务公开活动中,市民对失业保险也提出了一些疑问。根据《辽宁省失业保险条例》规定,我省行政区域内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职工、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都应依法参加失业保险。

用人单位拒不参加失业保险或参保后欠缴失业保险费,任何组织和个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处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同时,在沈阳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缴纳沈阳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所需资金由失业保险基金承担,本人不缴费,并累计计算医保缴费年限。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参照当地对在职职工的规定,对其家属一次性发给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还可免费参加有关部门批准的培训机构组织的培训,可免费享受职业介绍机构提供的求职登记、职业咨询、职业介绍等多项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