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个税房地产税列入立法预备项目

房地产税时机未到

同样被列入今年立法预备项目的还有房地产税法的相关规划。2015年,房地产税法就曾被正式列入当年的立法计划,但时至今年,却又被重新列入了预备及研究论证项目,具体研究与论证的难度之大可见一斑。

据了解,目前我国以房屋为征税对象的税种是房产税,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而房地产税相较房产税多了一个“地”字,意味着未来的持有税征收对象不仅是房屋价值,还将包括房屋下的土地价值,是房地产税收体系的综合改革。“总体来说,一切与房地产经济运动过程有直接关系的税种都属于房地产税”,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杨志勇表示,“包括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耕地占用税等”。

在杨志勇看来,房地产税落地的最大阻碍是较高的税负压力,“仅是土地使用税、增值税等五项税种,在我国税收总额中的占比就达到了12%左右,再加上房地产相关的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对纳税人而言将是不小的负担,如何实现普遍收税、规避拖欠缴税,将极大考验税务机关的执行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