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区别在哪

在房产交易中,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这两个概念频繁被提及,什么是土地使用权?什么是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区别是什么?

房屋所有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保护的,属于个人产权,是私有财产权的一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第六十四条,私人对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产工具、原材料等不动产和动产享有所有权。其年限是永久的。

土地使用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土地的所有权归国家和集体所有,是国家向组织、机构及个人出让的土地使用权利。土地使用权在出让时根据开发类型分为不同的使用年限,民用住宅用地权属年限最高为70年,工业用建筑用地和综合类用地最高为50年,商用建筑用地最高为40年。

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区别在于:房屋所有权(即房产权)是永久的,没有期限限制,只要房产没有完全毁损灭失就能一直享有“房产证里是没有期限登记栏的”;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国家通过土地有期出让方式,授予用地人40年、50年、70年不等的使用权。

也就是说房子的所有权是永久的,只要房子不塌,这房子就一直是产权人的,但是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土地是国家的。根据项目的立项不同,租用国家土地的周期也不同,住宅70年,工业/科教文卫体/综合类50年,商业/旅游/娱乐40年。

看了以上内容,你对什么是土地使用权、什么是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区别了解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