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房产:办理房产证的步骤是什么?

1、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去办理登记需要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

2、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图章等,在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交易所会给买方发放房产卖契,原则上房产证需买卖双方共同办理。买卖双方或一方因故不能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和产权登记的,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

3、办理完买卖过户手续后,办理申请需要的证件和资料有:卖方所有的整栋楼的房屋所有权证、《商品房购销合同》、商品房销售发票存根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表》、《墙界表》、《面积计算表》。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屋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