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房产:2015年东莞二手房交易税费全解

2015年,购买东莞二手房需要交哪些税费?二手房交易手续相对新房来说相对复杂一些,而东莞二手房交易税费也常常被购房者吐槽“看不懂”。不管是自主交易,还是通过中介交易,涉及到税费的时候总是有许多纠纷。本期《房天下购房指南》将为各位整理出东莞二手房交易涉及到的各种税费。如果还有不懂的地方欢迎关注房天下微信,扫描文末二维码,随时为您解答疑惑哦!

1、营业税

征收:转让房地产收入5%

免征条件:

(1)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按转让价格全额计征营业税。

(2)超过2年(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按差额计征营业税。

(3)超过2年(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免征营业税。

*当免征营业税时,同时免征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2、城建税

征收:营业税税额 7%或5%

3、教育费附加

征收:营业税税额 3%

4、地方教育附加

征收:营业税税额 2%


5、个人所得税

征收:转让房地产所得 20%

适用纳税人能提供房屋购买合同、发票、契税税票或建造成本、费用支出的有效凭证,或税务部门征税系统中有上次交易价格记录等情况

征收:转让房地产收入 2%

适用个人(自然人),符合核定条件的

征收:转让房地产所得适用税率

适用个人(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个人合伙企业),符合核定条件的,按《东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的行业所得率及带征率调整问题的公告》(东莞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2号)执行。

6、印花税

征收:商品房购销合同或产权转移书据所载金额 0.05%

适用个人销售除住房外的不动产,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印花税。

7、土地增值税

征收:转让房地产收入所得 据实清算

能提供完整、准确的财产原值凭证的可按税法有关规定征收土地增值税。

征收:不低于5% 个人核定征收税率。(从2014年9月1日起执行)

注:城建税税率为:市区(包括莞城、东城、南城、万江、松山湖、东莞生态园)7%,其余各镇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