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以下名称和社区名称均为化名):

孙刚一生结过四次婚。

她与第一任妻子邹娟生了一个女儿,取名孙晓蕾。几年后,两人离婚,女儿孙小蕾与邹娟同住,并改姓邹小蕾。

后来,孙刚娶了第二任妻子陈玲。结婚期间,陈玲带了一个男孩陈小瑾。陈小瑾是陈玲和前夫所生,不是孙刚的亲生儿子。陈小瑾被孙刚抚养了几年后,孙刚和陈玲离婚了。此时的陈小瑾还没有成年。《离婚协议书》规定陈小瑾由陈玲抚养,孙刚不向陈小瑾支付赡养费。

几年后,孙刚娶了第三任妻子刘云,并在婚后在兴园社区买了一套房子。该物业登记在孙刚名下。后来孙刚和刘芸离婚,两人没有孩子。《离婚协议书》规定,兴园小区的房子归孙刚所有。

几年后,孙刚娶了第四任妻子高山房产继承怎么分割,婚后生下女儿孙晓琳。

现在孙刚去世了,留下了兴源社区一栋价值600万左右的房子,没有立遗嘱。邹晓磊、陈晓瑾、孙晓琳在继承问题上发生了争执。谁有权继承兴园小区的房子?

案例分析:

第一个问题,谁是第一个排队的?

在合法继承中,配偶、子女和父母是最先继承遗产的人。其中,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收养子女和有赡养关系的继子女。

第二个问题,邹小磊有继承权吗?

继承人孙刚与第一任妻子邹娟离婚后,虽然邹小雷与母亲邹娟同居并改姓邹,但邹小雷是孙刚与邹娟婚姻中所生的孩子,属于孙刚的婚生子。孩子。第一顺位继承人有权继承孙刚的遗产。

第三个问题,陈小瑾有继承权吗?

陈小瑾是孙刚的第二任妻子陈玲和前夫的儿子。因为孙刚嫁给了陈玲,孙刚成了陈小瑾的继父,而陈小瑾是孙刚的继子。因为孙刚和陈玲离婚,陈小瑾跟陈玲住在一起,孙刚和陈小瑾不再形成监护关系。根据法律规定,在生父与继母离婚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由继父或继母抚养教育的继子女不同意继续抚养的,仍应抚养。由生父或生母。所以,陈小瑾虽然属于孙刚的继子,但不是有抚养关系的继子,也不是法定继承人房产继承怎么分割

第四个问题,孙小林有继承权吗?

孙晓琳是孙刚与第四任妻子高山结婚所生的孩子。她是孙刚的嫡子。她是第一顺位继承人,有权继承孙刚的遗产。

第五个问题,邹小雷和孙小林的遗产份额是不是相等的?

邹小雷和孙小林属于同一顺序的继承人,同一顺序的继承人一般应享有同等的遗产份额。然而,它不一定都被平均分配。已履行基本赡养义务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赡养能力、有赡养条件的继承人未履行赡养义务的,应当平均分配或少分配。.

第六个问题,如果孙刚主要是陈小瑾养大,陈小瑾有继承权吗?

陈小瑾虽然不属于继承人,但如果孙刚主要由陈小瑾抚养,按照法律规定,除了继承人以外,更多支持死者的人,可以分成适当的继承人。也就是说,陈小瑾可以分享适当的传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