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房产:黄埔地王拍下还能退!那我的房给不给退

一周前广州黄埔地王一问世,长岭居周边乃至广州所有楼盘都开始乘势起价,许多购房者也是计划抢在涨价之前迅速入手,所以金九银十前,地王庇佑下的广州楼市实在是火热得不要不要的。但明眼人都看得出,从中冶拿下黄埔地王开始,高兴的一直是周边其他在售项目,忧心的却是中冶自己。不管是网友还是专业人士都认为黄埔这块地王相当烫手。这不,突然剧情反转!网上竟然传来消息:中冶置业想要吐出地王……然后当事人站出来说项目还在谈,何来退地之说?看似打脸传闻,众等吃瓜群众还是认为无风不起浪,继续围观。这吊足眼球的地王说退就退,那我买的房也想退!给吗?

已交订金(定金或认购金)但还签订正式《商品房预售合同》

如果购房者交纳订金(定金或认购金)时,没有说明所交款项的性质,也没什么约定,购房者就可直接向卖方或其代理人要回所交款项。

如果卖方所售项目有《预/销售许可证》或产权证,购房者与卖方有约定,所交款项为定金,且如果因为买卖双方就《商品房买卖合同》达不成一致意见,而最终没有签订合同,所交款项予以没收,定金一律不退。

买卖双方到房地产主管机关做了预售登记但房屋还未交付使用

这个阶段如果一方想退房首先要与对方协商,看能否达成一致意见,如果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就可以签订正式退房协议。

如果买卖双方中一方违约,且达不成一致意见,那么主张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如果双方协商达不成退房协议,可直接向法院或仲裁机构起诉或申请仲裁。此外,双方还应到房地产登记主管机关办理注销预售登记手续。

购房者已办理了入住手续,房产证还未办理下来

这个阶段大多是卖方违约。除与上述第二个阶段要求一致外,还涉及到物业、装修损失、税费、搬离时间等问题。如卖方违约,装修损失应经过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确定装修损失。购房者还应与物业公司签订解除物业管理的合同,卖方所代收的税费也应退还。如达不成协议,购房者可向法院或仲裁机构起诉或申请仲裁。

房产证办理完毕阶段

房产证办理完毕之后,房屋的所有权已完成了转移,除非合同里有约定,否则一般情况下购房者是不能退房的。如果卖方已为购房者办理完毕房产证,但是卖方垫资,且合同有约定如购房者拒不按约定履行付款义务,卖方是可以提出解除合同的,要求购房者退房并承担相应的损失。这种情况需双方到房地产发证机关 办理房产证过户或注销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