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二手房买卖中介陷阱:怎么避免蓄意坑害?

正经中介公司的中介不会存在太大问题,但并代表其他中介不存在问题。普通购房者离不开房产中介省时省力的服务,但还是有中介侵害买卖双方利益的事件发生。为了让大家在与他们打交道时避免吃亏上当,搜狐焦点网小编选出几个陷阱,告诉您隐藏在房产中介市场背后的那些秘密,购房者应如何应对。

一、 串通一气暗放空盘

为了吸引买家或承租者,有些中介机构与业主串通一气,骗买主或承租者上钩,等买主或承租者看了房交了佣金甚至定金后,就编造种种理由致使交易不成。

二、 定金欺诈

买方委托中介购买房屋,签订中介合同或承诺书,同时向中介交纳定金或押金。当买方和卖方洽谈签约事宜时,方知卖方的房屋有产权“问题”,根本不能过户。当向中介公司要求退还定金或押金时,中介公司以“单方面违反承诺书上的规定”为由拒不退还。

中介公司明知卖方房屋产权不清,仍向买方介绍,违反了《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侵害了当事一方的知情权,同时也违反了《 合同法》,在当事人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签订的合同不是真实意思表示,属于可撤销合同。由于卖方的原因房屋不能正常成交,当然合同无法履行,买方要求退回押 金,中介公司是不能拒绝的。

三、既收佣金又吃差价

购房人与中介签订委托代理购房合同,中介以低于与委托人谈妥的价位购买房屋,从中收取其中不为双方知晓的差价。当然类似的情况也发生在租赁房屋中。

这种做法是不合法的。首先,中介只能按规定收取中介费,而不能做差价。其次,即使房东全权委托中介进行交易,中介也不能擅自决定价格,最终的价格决定者是购买方。

四、阻止购房人仔细查看房屋质量

房 屋作为一种复杂的交易商品,质量问题有时候在短时间内难以有效发现,有的卖方还常常进行改装、修饰使得质量问题暂时得到掩盖,在这种情况下,买方更是不容 易观察。中介为了促成交易,赚取佣金,往往引领买方走马观花地查看房屋,买方不知就里,仓促成交,等到问题发现之时,中介也会以种种理由推脱责任。

五、房屋面积陷阱

在 房屋交易谈判中,中介利用模糊的方法,给买方造成交易的面积是按照使用面积计算,等到签订真实的交易合同时,却使用建筑面积的术语,须知建筑面积大于使用 面积,(关于建筑面积与使用面积之间的换算关系,不同种类的房屋,有不同的公式),等到买方认识到问题的存在时,已处于被动状态或已经造成损失。另一种面 积陷阱是不区分带公用部分的建筑面积和不带公用部分的建筑面积,在中介过程中,中介商只笼统地介绍建筑面积,买方误以为是不带公摊面积,事后因此发生纠 纷。

六、隐瞒出售背景和规划前景所谓出售背景

比如该房屋是否将来要拆迁。所谓规划前景,比如,该房屋周围是否要建垃圾场,是否修建桥路等。这些因素将影响房屋的使用价值或商业价值,中介方为了促成交易,进行隐瞒将会损害买方的利益,建议买方在购买之前,要仔细考察上述问题。

七、“产权过户”陷阱

买 方因为过户问题“钱房两空”。买方可能认为,只要自己一手交钱一手交“货”,房子就一定是自己的。但按照法律规定,在房屋正式过户之前,产权仍然归属卖 方,并且某些房屋存在无法过户的可能。一些中介为了促成交易,对能否顺利过户避而不谈,只是让买方在过户之前就付清房款。等买方付完房款,产权却无法过 户,中介事后又推卸责任,买方有可能陷人“钱房两空”的境地。

对于这样的陷阱,建议买方要事先核实卖方的产权,通过中介确认该房屋的合法性,并明确约定房屋过户的时间及明确的违约责任。必要时,可约定让中介承担连带责任。

八、“全包价”陷阱

二 手房中介公司全包价不透明。对于房屋价款除了包含房屋本身的价款以外,是否还包含契税、印花税和中介的代理费(房款的 2 . 5 % - 2 . 8 % )。合同中作不明确约定,中介公司也不告知交易中的明细费用,届时,中介公司会让买房人支付这些交易费用并从中嫌取额外收人。对于全包价不透明的陷阱,建 议:买方在签订二手房购买合同时,要求在合同后附上 《 费用清单 》。同卖方见面,以确定购房价格与售房价格是否相同,避免中介公司从中收取多余的差价。

二手房买卖中介陷阱应对方法:

( l )选择合法的中介机构。一个合法的中介所需要齐备两证,即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如果要求更正规一些,从业人员也须具备经纪资护户~一一格证书。

( 2 )弄清房屋的产权关系。这一点很重要,直接涉及交易的成功与否和当事人的利益。因此消费者在租房、购房前应该对中意的房屋产权调查清楚,最好要求中介公司提供房屋产权资料,核实房主的房屋证、身份证等,避免遇到租赁户将房屋擅自对外转租和出售的情况)

( 3 )签订合同时要谨慎。在签订合同、交纳定金之前要仔细阅读中介公司的格式合同,注意其中的模糊用语,合同中要对房屋的要求明确规定,对中介不成、退还收费和押金等要有详细约定,并妥善保存相应的凭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