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房产:开发商交房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有位网友近日私信购房君:自己购买了一套房子,一直都没交房,已经过了约定的交房日期半年多了,开发商的理由是不具备交房条件,但是房子都已经盖好了,为什么不能交房呢?

小编解答:

交房是指开发商将达成交房条件的房子交付给业主使用,但交房并不是指盖好了的房子就可以交付,交房需要满足一系列条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

1、通过房管部门验收,包括:取得该商品房规划验收聘问和该商品房所在楼栋的房屋权属证明,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表》和《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

2、由具备资格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房屋检测,并出具《商品房面积实测技术报告书》。

3、开发商出具《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4、房屋的上下水、电力、燃气、宽带、通讯等要达到使用条件(通电必须是正式电源而不是临时电)

5、小区的道路绿化必须完工、停车场达到使用条件。

6、交房时需要做上下水打压试验,卫生间做闭水试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