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她在购房合同上签上自己的名字时,张女士没想到,仅仅几个月后,她480万多元的购房款就消失了。虽然卖家因一房二卖被判合同诈骗罪,但几百万的损失,买家应该向谁要求赔偿?难道真的是签约当天没有在网上签约的中介机构造成的大灾难吗?背景:第一套房子和第二套房子的主人于2013年被判处无期徒刑。2013年,张女士通过房产经纪公司联系到范某,希望以范某的名义购买房产。经过一番谈判,双方最终以768万元的价格达成协议,并于当日签订了二手房买卖合同,交纳了30万元的定金。房产经纪公司还充当了中介,收取了5万余元的中介费。交易成功后,张女士松了口气。她想网签怎么查自己的房子,有合同在手,有中介公司的保护,应该不会有差错。合同签订后,中介公司除了不断催促张女士支付房款外,并未提出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但张女士并没有太在意,陆续向范某支付了480多万元。两个月后,房子无法转让,张女士着急了。多方询问后得知,在张女士签订合同后的第三天,范某将房子卖给了另一位买家,并立即完成了过户。这一次,张女士傻眼了。房子已经付了一半多,但房子却在别人名下。无奈,张女士只好报了警,范随后因涉嫌合同欺诈被拘留。 2014年9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定网签怎么查自己的房子,范某向张女士隐瞒了该房产的实际抵押贷款金额以及委托他人出售涉案房产的事实。

由于范某在与张女士签订合同时存在欺诈行为,因此还出现了另一起伪造房产证合同欺诈行为。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裁定范某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事后,张女士还得知,成交价768万元的房子,还有范某的700万元抵押。也就是说,即使房屋成功售出,如果抵押权被债权人主张,房屋也会按照法律程序进行拍卖。诉讼:未能及时在线签约,要求中介赔偿损失。虽然范某的行为受到了法律处罚,但张女士480多万元的房款却只退还了60万元。由于认为中介公司有过错,张女士决定起诉,要求中介公司退还中介费,赔偿房屋剩余损失。作为张女士的代理律师,北京国联律师事务所曹恒民律师表示,范某之所以能够完成“一房二卖”骗局,是因为合同签订当天中介公司没有完成网上签约。依法签署。 “二手房买卖,中介公司有义务在合同签订之日到住建委网站完成网上签约。”曹恒民律师表示,网上签约就是将二手房买卖合同拍照上传到住建委网站的过程。完成网上签收后,已买卖的房产信息将无法查询,不再出现再次出售的情况。张女士购买的房产是由第三方在线签署的,在合同签订后的第三天就完成了过户。 “中介不仅没有按时上线签到,也没有关注房子的情况,这显然是工作失误。

”曹恒民律师说,其实在这个过程中,业务员只要能注意自己的业务,直到两个月后才发现房子已经在网上签完转给别人。中介公司还在催张女士付房款。曹律师表示,房款支付,中介公司并没有按规定进入二手房买卖账户,而是直接进入了范的个人账户。”这让范某在没有监督的情况下随意转移了这部分钱,给张女士造成了更大的损失。 “关于这起案件,记者致电房产经纪公司,该公司表示,暂时没有接到进一步的诉讼通知。中介公司表示,公司对于处理此类案件有严格的程序和制度规定。”二手房买卖,公司经营过程合规,据悉,该案将于近期开庭审理,第三方律师·视点网签需双方同意中介将使用秘钥完成北京集合律师事务所赵洪江表示,根据北京的二手房交易实践,对于中介完成的二手房买卖,网上签单需要经过以下流程:首先卖家和买家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然后中介机构使用秘钥将网上签约合同上传到系统项目。 ,需要等待北京市住建委审核。审核通过后,完成网上签约。此时,您可以在住建委网站的相应窗口中查看房屋已在线签到的信息。网签需要通过中介机构进行,但是否网签及网签时间需由房屋买卖双方协商确定。

”赵洪江律师表示,一旦网签成功,卖家不能随意撤销,需要双方协商放行。出于这个顾虑,卖家一般会等到买家支付了首付,贷款完成,与买家协商完成网签,这也是对卖家自身房屋和资金安全的一种保护,买家需要注意具体操作网签,需要提前与中介和卖家商定,如果可能的话,最幸运的是,与各方签订的合同明确了网签的时间,这样,一旦网签出现问题,可以要求负责人承担责任。通过监管账户转账,防止卖家“玩转消失”,律师赵洪江表示,资金监管的主要作用e账户是为了防止中介机构将购房资金存入中介机构自己的账户,防止中介机构不诚信,将购房资金挪作他用。同时,还可以防止卖家收到部分或全部款项,不配合买家转账,可以防止卖家“玩转消失”,从而增加交易资金的安全性,保证交易的顺利进行交易的进展。使用受监管账户后,买方除贷款外的所有交易资金将全部存入。卖方只有在双方办理房屋登记后才能收到房款。目前,北京市并非所有区县都实行了监管台账制度。根据相关规定,并非强制所有交易都必须使用资金监管账户。 .在实施资金监管的区县,通过中介公司完成交易的,资金必须通过监管账户划转。如果交易双方不通过中介进行交易,可以协商是否通过监管账户划转资金。

由于监管账户的独立性,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买方资金的安全,防止中介或卖方的资金外逃。因此,如果可能的话,赵律师建议购房者使用受监管的账户进行资金转账,而不是试图省事,不“保险”他们的资金。中介机构不对二手房交易进行实质性检查,需谨慎。在实践中,中介机构一般只对交易双方提供的信息进行形式检查,不能也没有能力进行实质检查。因此,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都会聘请专业人员进行相应的检查。咨询非常重要。赵律师表示,作为卖家,需要考察买家是否具备购房资格,是否有支付能力。作为买家,需要特别注意了解和核实卖家的身份,卖家是否有权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房屋是否有共有人,房屋是否密封,房子是受限还是不能卖等等。总而言之,二手房的买卖往往关系到买卖双方的切身利益。买卖双方都必须冷静下来,了解清楚,然后再做决定。法律链接一、自2006年1月1日起,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出售现有商品房(含保障性住房)时,买卖双方签订《北京市商品房销售合同》,各方应按照本通知的规定在北京房地产交易管理系统在线签订合同。 ——北京市建委关于房地产经纪机构(含交易担保机构、下同)代他人过户登记手续,下同),现房买卖合同网上签订流程调整为三个阶段:(以上答复发表于2015-06-28,目前相关房屋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更多楼盘资讯、政策解读、专家解读,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