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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旦继承开始,谁来处理遗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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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开始后,遗产管理人处理遗产分割。 《民法典》第1145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执行人的,由继承人及时选定遗产管理人;未选举继承人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继承人全部放弃继承的,由死者故居的民政部门或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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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旧版支持协议?

遗产支持协议是自然人(立遗嘱人、受抚养人)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个人(支持者)之间签署的协议。 《民法典》第1158条规定房产证遗产继承费用,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赡养协议。根据协议,组织或个人承担自然生死的义务,享有被遗赠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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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需要为已故父母偿还债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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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法第1159条和第1161条房产证遗产继承费用,子女继承父母遗产的,应先用遗产清偿债务,再分配剩余遗产。债务的偿还仅限于遗产的实际价值。对于超出遗产实际价值的部分,子女没有义务偿还债务,当然,除非子女自愿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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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定继承、遗嘱和遗赠支持协议共存的情况下,哪个效力优先?

遗产维护协议优先于遗嘱,遗嘱优先于法定继承。 《民法典》第1123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处理;有遗赠扶持协议的,按协议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