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环球房讯小毛就大家最近讨论的南京最新购房政策解读「南京购房政策2019」整理了以下内容,希望能够有助于您了解南京最新购房政策解读「南京购房政策2019」。

进入2022年以来,地方宽松性调控政策层出不穷,尤其是自4月份以来,政策出台更加密集。

南京是本轮楼市宽松调控中最活跃的二线城市之一。据不完全统计,自4月份以来,南京房地产政策已历经大大小松绑十余次,内容涉及放宽限购、扩大非限购区域、缩短限售、增加二孩及以上家庭购房资格、上调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等。

南京作为江苏省省会城市、长三角城市群重要核心城市及南京都市圈中心城市,若政策能稳健落地实施,势必将进一步增强南京对周边城市购房者的吸引力,对于推动南京楼市加快回暖有积极作用。

今天本文为大家梳理了截止当前,南京市最新购房相关政策信息。因南京目前购房政策变化很快,各项政策动态变化,请各位朋友注意甄别最新信息。

整理不易,如你喜欢,点击“关注”,及时获取相关信息。

NO. 1|壹 限购政策

限购区域:鼓楼、玄武、秦淮、建邺四区以及江宁、雨花、栖霞的部分区域。

非限购区域:除上述限购区域外,其他区域解除限购,南京籍不限,外地户口参照区域购房政策,具体非限购区域的范围,以能开出购房证明为准。

图片制图来自365淘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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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 2|贰 限贷政策

商业贷款:

购买首套房:南京首套房利率普遍在4.25%-4.45%左右,最高为5.4%;

购买二套房:二套房利率普遍为5.05%,最高为5.5%。

图片制图来自365淘房

公积金贷款:

现行年利率:五年以下(含五年)2.75%;五年以上3.25%。

购买第二套普通住房(符合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贷款利率按照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执行。

图片制图来自365淘房

NO. 3|叁 限售政策

购房人(含居民家庭、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新购新房在自合同(备案)日期起,3年内不得转让。

购房人(含居民家庭、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新购二手房在取得不动产权证后,3年内不得转让。

通过赠与方式转让住房的,自签署《赠与合同》并办理转让手续之日起,赠与人满3年后方可再次购房。通过赠与方式取得住房的家庭或居民,执行住房限购政策。

NO. 4|肆 落户政策

外地户口在南京落户主要有3种方式:人才落户、积分落户、投靠落户。

人才落户:

5月31日,南京市公安局官网发布关于印发《南京市人才落户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新办法自2021年6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3年。

以下4种人才可直接落户:

1、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45周岁以下本科学历毕业生(含同等学历的留学归国人员、非全日制研究生);

2、在南京就业参保半年,且40周岁以下专科学历的毕业生;

3、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

4、具有三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技能类)人员。

积分落户:

2021年7月27日,南京发布了新的积分落户实施办法,通过积分落户南京,需要缴纳的社保年限调整为不少于12个月,南京和苏州的居住和社保缴纳年限累计认可。

新的积分落户办法,自2021年9月1日起开始施行。

积分落户指标由基础指标、加分指标、减分指标三个部分组成,即积分=基础指标 加分指标-减分指标,积分达到100分,即可向各区级公安机关提交落户申请。

投靠落户:

父母投靠落户:

需要父母年龄均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并按规定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父亲超过60周岁,母亲超过55周岁),申请入户地为合法固定住所并共同实际居住、产权人为申请人本人或其配偶。

夫妻投靠落户:

已经领取结婚证,结婚满5年、年龄满30周。申请入户地为合法固定住所并实际居住,房屋产权人为申请人本人、配偶、父母、子女。

配偶及子女投靠落户:

申请人有结婚证、子女未婚。申请入户地为合法固定住所并共同实际居住,产权人为申请人本人、配偶或子女。

子女投靠落户:

子女未婚,申请入户地为合法固定住所并共同实际居住,产权人为申请人本人、配偶、子女。

还有安置落户、军属落户、运动员落户、华侨落户等形式可落户南京。

此外,还可通过户籍准入、四区落户等方式。

四区落户:

持有浦口、高淳、溧水、六合四区居住证,缴纳6个月以上社保,即可办理落户。

自落户之日起,2年内仅可在这四区买房,不包含江北直管区。

NO. 5|伍 人才购房政策

2021年1月15日,南京发布关于印发《南京市人才购买商品住房办法》的通知(宁委办发〔2021〕3号)文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供应对象可享受:

1、在我市工作,相当于《南京市人才安居办法》中的A—E类人才,与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

2、在我市工作,取得博士学位的人才,与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

3、在我市登记注册并经认定的规模以上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新型研发机构工作,取得硕士学位的人才,与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在我市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

4、在我市登记注册并经认定的规模以上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新型研发机构工作,取得本科学历的人才(45周岁以下),与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在我市缴纳12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

5、在我市登记注册并经认定的规模以上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新型研发机构工作,取得高级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的高技能人才,与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

6、在我市登记注册的企业工作,年纳税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高级管理人才和技术骨干,与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

7、在我市工作,通过南京市高层次人才举荐委员会认定,并经市委市政府批准的举荐人才,与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

8、经市政府批准的其他人才。

以上供应对象不限户籍,包含海外人才和港、澳、台人才。

以上供应对象中本市户籍相当于A、B、C类的高层次人才家庭,在我市无自有产权住房或仅有1套住房,可享受人才购房政策,其他人才须申请时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我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且1年内无住房登记信息和交易记录。

NO. 6|陆 摇号政策

自2021年7月19日起,全市所有新建商品住房项目须通过“宁小通”在线平台报名。

持有人才、无住房、普通购房证明的申购人,统一在“宁小通”报名平台报名,报名成功后,平台将自动生成人才、无住房及普通购房资格报名名单(符合条件的购房者核验筛查后,集中对外公示),供公证部门开展摇号工作。

摇号顺序:南京摇号分为四轮;

摇中机率:人才>无房>普通。

第一轮:确定入围优先选房范围的人才名单及选房顺序;

第二轮:确定入围无房资格买房人员名单;

第三轮:确定未入围优先选房范围的人才、未摇中无房保障资格的人员和购房人的入围名单;

第四轮:确定享有无房保障资格人员和使用普通资格摇中人员选房顺序号。

NO. 7|柒 限价政策

毛坯住宅限价:

自2020年6月5日起,新增挂牌地块出让时,设定毛坯住宅销售均价,最高销售单价不得超过售价均价的110%(装修价格另行核定);

精装新政:

自2020年8月14日起实施,南京通过“限房价竞地价”模式出让的地块一律采用;其他项目、开发企业可根据具体项目的区域位置、品质特点、产品定位等情况自行选择是否适用。

不具备科技系统(恒温恒湿)或新风系统(含中央空调)的新建商品住房,全装修标准不高于1500元/㎡;具备科技系统(恒温恒湿)或新风系统(含中央空调)的新建商品住房,全装修标准不高于2000元/㎡;在全装修基础上,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商品住宅升级装修方案,自商品房预售许可之日起3个月内,购房者可根据实际情况自愿选择全装修方案或升级装修方案,3个月期满后未售出的房源,一律按全装修标准确定装修方案。

NO. 8|捌 限签政策

施行商品房价格分级备案制度,以低价盘搭配高价盘进行网签,限制高价盘的网签。

NO. 9|玖 预售政策

预售条件:

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多层建筑已完成主体结构三分之一以上;高层建筑已完成地面以下的主体工程。

当网上交易达到最高限价须通过摇号确定竞得人的地块,对商品住宅预售条件提高至完成住宅部分投资额的50%。

为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施工安全,保证科学的设计和施工周期,在竞得土地后6个月内,住宅部分不得申领预售许可证。申领预售许可证前,须由房产部门会同建设部门现场核实进度,建设部门重点核实质量、安全,符合要求的,方可销售。

预售要求:

客户积累大于可供房源的商品住房项目,开发商需由公证机构主持的公开摇号方式公开销售商品住房,摇号排序,按序购房,摇号排序名单现场公示;

每批次开盘优先供给30%房源给南京户籍无房家庭。

NO. 10|拾 资金监管政策

根据最新文件,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与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营业管理部联合下发《关于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试点使用银行保函的通知》,自印发之日起试行一年。根据通知,房地产开发企业可凭银行出具的保函,等额替换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中的监管资金。开发企业申请等额资金保函替换后,预售资金账户监管额度内的余额,须满足项目后续1年内建设资金需求;且保函替换资金不得超过项目预售资金监管额度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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