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房产:你知道什么是经济适用房?

什么是经济适用房?


国家建设部、发展改革委、监察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七个国家部委为改进和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制度,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于2007年11月19日联合发布了《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作为经济适用房交易与管理的法规依据。


该办法第2条对经济适用房的定义给出了明确而严格的规定,根据该条规定,经济适用房指的是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套型面积和销售价格,按照合理标准建设,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


根据该条规定,我们可以看出经济适用房有如下特点:

第一,经济适用房属于政府提供政策优惠的,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也就是说经济适用房是保障性住房的类别之一。


第二,经济适用房不同于普通商品房,其与两限商品性住房一样具有“两限性”,即限定套型面积和销售价格,面积通常比普通商品房要小,严格控制在中小套型,价格通常比普通商品房要低,国家严格审定经济适用房的销售价格。


除此之外,经济适用房的供应对象具有特殊性,经济适用房制度是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政策体系的组成部分,因此是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的,与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相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