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房产:什么是首套房?如何认定首套房?

我们在买房子的时候,置业顾问经常会问:你是首套住房还是二套住房?也许,不少人不理解什么是首套住房?什么是二套住房?那么究竟什么是首套住房?首套住房是如何界定的呢?

什么是首套住房?《购房(查阅)证明告知单》明确,所谓的“首套房”得同时满足三个条件:买房人年满18周岁;买的房子是90平方米及以下的普通住房;购房 人现在名下没有单独或与他人共同购买的住房。不过与父母一起购买的、按照房改政策购买的、通过继承遗产或拆迁安置获得的住房除外。契税:对个人购买90平 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暂统一下调到1%, 首付;对个人购买第一套房将首付款比例下调为20%, 利率: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各档次利率分别下调0.27个百分点等。

房产局执行个人购房标准,财政部房产新政规定,对2008年11月1日及以后签订购房合同,并购买面积在90平方米及以下的普通住房,契税税率暂统一调整到 1%。这一契税优惠规定的三个前提条件之一,便是享受优惠的商品房必须为业主的第一套住房。界定首套住房房产局和财政局给出了答案。

查询购房信息,以购房合同中的购房人为查询依据。受理个人购房信息查询时,需审核查询人身份证明、商品房预(现)售合同或存量房买卖合同(本人不能亲自查询时,受托人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以购房人为单位,基于购房产权信息系统的界定标准,规定在产权登记信息库中,无产权登记记载的,或者有产权登记,但是产权来源是自建、继承、赠与、房改、经 济适用房、拆迁安置房的,都属于购房,房产局产权市场处将给予出具《购房证明》。标准还规定,查询个人购房信息的地域,只限于出具《购房证明》机构所登记 的区域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