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房产:如果做婚前财产公证,需要哪些资料

1、双方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有结婚证的也要带上结婚证。

2、与需要婚前财产公证协议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带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等能证明财产属性的证明等。

3、双方婚前财产协议公证的文本和电子版。协议书的内容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性别、职业、住址等个人基本情况;财产的名称、数量、价值、状况、归属;上述婚前财产的使用、维修、处分的原则等。协议上的签名和订约日期需要公证员对协议进行审查,在公证员当面签字。

婚前财产公证的步骤有哪些

1、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双方必须共同亲自到公证处办理,不能委托他人代理。

2、公证申请被接待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

3、双方当事人在公证员的面前在婚前财产协议书上签名。至此,婚前财产公证的办证程序履行完毕。

婚前财产公证从证据的角度看是对证据的一种固定,有利于双方在发生财产纠纷的时候厘清事实,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避免事实模糊、纠缠不清的麻烦。

婚前财产公证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注意审查婚前财产协议中的内容,约定的财产要做到双方当事人无争议。

当事人获得财产权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有接受赠与的,有继承等。但在财产的权属问题上,并不是都不存在争议。

2、对没有房屋产权凭证的婚前财产公证,要注意收集当事人购置财产时给付款项的证明材料。

有的当事人已实际占有、使用房屋,但由于多方面的原因,未获得房屋的产权凭证;还有的当事人,购买了房屋,在房屋还未交付、产权凭证未获得前就准备结婚而申请办理婚前财产公证。

3、注意审查当事人申请办理婚前财产公证的原因。

4、注意审查再婚当事人或另一方系再婚当事人提供的财产权利凭证,做到约定的财产无产权纠纷。

5、对未婚夫妇申请办理的婚前财产公证,要注意在双方达成的协议和公证词中载明协议生效的时间,即经双方当事人签名(或签名、公证)、办理结婚登记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