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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普宁市林业局发布了关于《普宁市云落镇南方梅园湿地公园范围调整综合论证报告》的公示。据悉,湿地公园范围涉及普宁市云落镇、池尾街道,此次湿地公园范围进行调整,面积由208.56公顷调整为202.23公顷,减少了6.33公顷。因篇幅较长,小房君截取了部分内容,一起来了解下。


普宁市林业局关于《普宁市云落镇南方梅园湿地公园范围调整综合论证报告》的公示

普宁市人民政府于2015年同意设立普宁市云落镇南方梅园湿地公园,保护等级为县级。

随着普宁市城镇化建设不断发展,自然资源保护与利用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为利于区域经济社会、民生事业、城乡一体化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现根据普宁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对湿地公园的范围进行调整。

我局委托有资质的广东省岭南综合勘察设计院编制完成了《普宁市云落镇南方梅园湿地公园范围综合论证报告》,并于2021年7月21日通过了专家评审,编制单位根据主管部门及专家意见完成修改。现将论证报告予以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期自2021年8月20日至8月30日,共7个工作日。


《普宁市云落镇南方梅园湿地公园范围调整综合论证报告》部分内容

普宁市云落镇南方梅园湿地公园(以下简称“湿地公园”) 位于广东省揭阳市普宁市区南侧,范围涉及云落镇、池尾街道。2015年12月,湿地公园经普宁市人民政府同意设立,保护等级为县级,批复面积为80.00公顷。该湿地公园报批时未附湿地公园四至界线范围,未设立管理机构,未编制总体规划,属于“三无”自然保护地。2019年8月,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开展自然保护地资源调查摸底工作,划定湿地公园矢量面积为208.56公顷,远超原批复面积,在报批的整合优化预案中该湿地公园拟作撤销处理。

根据《关于审批普宁市2020年度第九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请示》(普自然资发〔2021〕15 号),湿地公园范围涉及普宁市2020年第九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地块,合计土地面积6.33公顷, 该地块是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总体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当地经济社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了兼顾当地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县城规划建设,需对原湿地公园范围进行调整,调整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调整后,湿地公园面积降为202.23公顷,减少了6.33公顷,调整后总面积仍大于批复面积。范围调整在一定程度上使湿地公园的生物多样性及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受到影响,后期可通过实施生态修复工程、加强管护等措施降低生态影响程度,减少因范围调整带来的干扰或破坏。另一方面可通过提高公园范围内湿地旅游产品的质量和市场竞争力,促进湿地公园的可持续发展。

湿地公园范围拟调出面积约6.33公顷,拟调出地块面积约占湿地公园矢量面积的3.04%。根据最新国土三调数据统计,拟调出地块中:交通运输用地面积1.11公顷,占比17.54%;农业设施建设用地面积0.18公顷,占比2.84%;园地面积0.32公顷,占比5.06%;工矿用地面积0.76公顷,占比12.00%;林地面积3.37公顷,占比 53.24%;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面积0.57公顷,占比9.00%;陆地水域面积0.02公顷,占比0.32%。

总体上,湿地公园自然景观资源和人文景观资源丰富,以寒妈水库为主体,结合潮汕文化,青梅文化,寒妈传说,凝聚潮人精神,实现城市与景区、生态与文化、保护与开发的高度融合,抢先弥补市场空白,打造一处集潮汕文化体验、自然生态旅游、潮式养生度假、生态宜居典范等功能于一体,适宜开展健身康体、休憩观光、文化体验和科普教育等湿地旅游活动的综合性城郊型湿地公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