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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创优消费环境,优化消费生态,释放消费潜力,杏花岭区确定了9家“诚信太原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并于10月29日起开始检查督导。

当天上午,杏花岭区市场监管局和区消协工作人员,前往万达广场、解放百货大楼等示范单位,以及部分商业零售企业检查指导,倡议各企业商家按照“自愿承诺承诺即受约束”原则,树立“消费者满意至上”服务理念,积极推行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承诺制度。

根据《山西省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服务指引》,无理由退货是指消费者因生活消费需要在线下实体店购买商品后,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按照经营者承诺的退货时限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经营者向消费者作出无理由退货承诺的时限应不少于七日(含七日),具体时限由经营者自行确定,并在营业场所醒目位置公示。

选择无理由退货的消费者,应在经营者承诺的期限内,凭购物小票或其他有效购物凭证向经营者提出退货。消费者退回的商品应当完好,不影响二次销售,经营者另有承诺的除外。消费者购买商品时取得赠品的,退货时应将赠品与所购商品一并退回。消费者购买商品时享受了折扣、返现等优惠服务的,退还的金额为扣除折扣、返现后实际支付的金额。

目前,杏花岭区已经确定了9家示范单位,分别为太原万达广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太原市鼎尚家家利超市有限公司、山西顶好食品海鲜市场有限公司、山西广誉远药堂药店连锁有限公司太原中医门诊部、太原市解放百货大楼有限公司、山西宏艺首饰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市杏花岭区郝刚刚羊杂割店、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太原富力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富力广场)。各示范企业负责人表示,会积极响应倡议,进一步规范无理由退货的范围、流程、规则,以及经营者与消费者应履行的责任和义务,做到诚实守信经营。

据介绍,杏花岭区将以这9家“放心消费诚信经营”示范企业为引领,积极推进“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制度的宣传落实,并向各行业各领域纵深发展,共同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来源 太原晚报 记者 袁剑锋 通讯员 原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