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北京不动产登记实施 老房本依然有效

2015年11月9日起,北京市正式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16个区县的市民新申请办理的将不再是过去的“房本”,而是不动产权证书。另外,原有的房屋、土地等权利证书继续有效,遵循“不变不换”的原则,权利不变动,簿证不用更换。

有业内人士分析,此次不动产登记制度的正式实施,长远意义大于短期意义,旨在理顺各种不动产的权属关系,也是后续住房长效机制建立的基础工作,将会为未来房地产税的铺开奠定基础,但对于房价的影响不大。

11月6日,北京市国土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联合发布了《关于整合本市不动产登记职责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定自2015年11月9日起,北京启用不动产登记簿证,即日起受理的不动产登记申请,将按照不动产统一登记程序办理并颁发不动产权利证书。房屋、林地等不动产登记职责统一交由市国土局承担,不动产的管理职责仍由原相关部门承担。之前受理的各类房屋登记、土地登记申请仍按原有工作程序颁发房屋、土地等权利证书。

居民原有的“老房本”依然有效,《通知》规定,启用不动产登记簿证后,原有登记机构依法颁发的房屋、土地等权利证书和制作的登记簿继续有效,并按照“不变不换”的原则,权利不变动,簿证不更换。

《通知》下发后,北京不动产登记的动作就铺展开来,已有居民领到了最新的不动产权证书。据《新京报》报道,昨日,北京东城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举行了揭牌仪式,北京天街集团有限公司的代表拿到了北京市首本不动产权证书,市民闫女士获得了第二本不动产权证书。

业内称,不动产登记制度并不是为了打压房价或者其他目的,而是理顺现在各类不动产的权属关系,将对明晰和保护产权、便利和保障交易产生重要作用,也是为后续住房长效机制的建立所进行的基本工作,长远的意义大于短期意义。(消息来自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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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征收房地产税的相关法律正在不断推进。有消息称,《税收征管法》的修订工作已经进入尾声,最快有可能在今年年底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此次修法,为我国包括个人所得税、房地产税等直接向个人征收的税收改革预留空间,为我国由间接税为主转向直接税为主的税制格局改革铺平道路。

目前我国涉税信息管理是比较落后的,特别是税务机关所掌握的纳税人的经济信息种类比较少,通过这次修改,纳税人的各类经济信息,包括银行存款、不动产、机动车、股票等信息都有可能被税务机关掌握。税务机关只有掌握了比较充分的经济信息,才能准确判断纳税人是否依法履行了纳税义务。这对提高我国税收征管的水平,推进依法治税具有重要意义。

国务院法制办发布的《税收征管法征求意见稿》规定,纳税人签订合同、协议,缴纳社会保险费,不动产登记以及办理其他涉税事项时,应当使用纳税人识别号;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需将账户、投资收益、利息、单笔资金往来达到5万元以上等信息,提交给税务部门。税务部门借此可掌握更充分的涉税信息。

房地产税的立法也在加紧推进,早在今年8月初,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向社会公布,包括房地产税法在内的34项立法任务亮相其中。这也意味着,房地产税法正式进入全国人大的立法规划。

与此同时,继11月2日广州正式启动全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后,北京市现已完成不动产登记职责机构整合工作,定于11月9日起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并启用不动产登记簿证。

不动产登记的主要目的不是为了房地产税,但在不动产基础数据完善后,可以为征收房地产税提供更好的数据支持,为房地产税的出台奠定更为扎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