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房屋继承过户需要哪些材料?成都继承律师解答
网友问:
申请房屋继承需要哪些材料?如何办理房屋继承手续?
成都继承律师答:
申请房屋继承需要哪些文件?
房屋继承是指氢死者的遗产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转移给继承人的法律行为。遗产房屋的继承形式包括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代位继承、转让继承、遗赠等。
需要向房产部门缴纳的材料一般包括:
1、《房屋所有权转让登记申请表》,现场填写无需提前领取;
2、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3、继承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核对);
4、继承人不能亲自办理的,出具书面委托书;
5、继承或接受遗产或法院判决的公证书(原件);
6、房屋提供房屋登记表复印件及房屋产权证所附平面图;
7、契税缴纳或税收减免证明(遗赠),向当地税务局申请;
8、多人共同继承房屋的,需提交共有协议书(原件),规定谁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谁持有房屋共有证书。
昆山律师答:
如何申请房屋继承
到死者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籍注销,办理死亡证明;
到区、市公证处(原出口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不动产继承有两种:一种是遗嘱继承,一种是法定继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死者的死亡证明;
2、房屋的产权证或其他证明;
3、户口本或其他证明死者与法定继承人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遗嘱继承权公证需要提交的附加材料:死者的遗嘱(遗嘱必须是经过公证的遗嘱房产继承手续办理流程 有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不能被认定为真实性房产继承手续办理流程 有遗嘱,不予受理)暂时)。
房屋转让登记,申请人为继承人或受益人。
申请人应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不动产权属证明(原件)、继承权公证文件或遗嘱公证、受托人公证书遗赠(原件)契税完税证明(原件)。
遗产不同于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需要征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