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收房时发现商品房面积被削减了怎么办?

业主在验房时,遇到商品房面积存在误差的问题,如公摊面积、房屋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所约定的面积不相符,业主不要手忙脚乱,遇到这种情况怎么办?依照国家相应的规范进行处理是最明智的选择。

针对由于面积误差问题带来的矛盾纠纷众多,对于这一问题,国家有相应的规范管理。《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产公司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产公司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

这种产生面积误差的原因主要是预售、销售面积与实测面积误差过大,比如商品房在预售时,开发商依据图纸自行计算房屋面积,自行决定公用面积的分摊;开发商预售房屋后,有些部位进行了变更,造成竣工房屋面积与预售房屋面积不一致。

而为了尽量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消费者要学会在面积条款里保护自己的利益,一定要做好以下几个准备:一是要在合同里把面积条款写清楚;二是要把公摊部位写清楚——公摊部位在什么地方、公摊面积的细节性尺寸是多少,一定要逐项列明;三是要写清违约责任。

一般情况下,购房者在验房时,需要开发商出具面积实测报告后,才能够确定房屋的实际面积,在对实测面积确认后,补交差款。当面积存在误差时,首先可以根据合同中的相关约定为依据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