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环球房讯小毛就大家最近讨论的二手房民房交易注意事项「二手房交易应注意有哪些坑」整理了以下内容,希望能够有助于您了解二手房民房交易注意事项「二手房交易应注意有哪些坑」。

市民咨询:

我需要卖房子,买方是公积金贷款,且请了担保公司;在和中介以及担保公司签的所有合同中都没有体现贷款的收款账号,只要求我提供了收款银行卡的复印件;贷款的信息我在公积金和银行都没权利查询,只有买方才能查;目前无法确认贷款的收款账号信息是否正确,但中介说可以安排过户了,想咨询下是否这样对卖方有很大风险,万一账号信息有误,钱无法收到,且房子已过户给别人怎么办?

律师回复:

湖南律言律师事务所梁律师:你所述情况,存在以下风险:1、未收到房屋尾款(贷款)的情况下,办理房屋过户。过户后,房屋的所有权发生转移。如果对方不支付尾款或贷款机构迟迟不发放贷款,导致你们的权利(收受房款)不能实现;2、在你们未收到房屋尾款的情况下,对方又将房屋转让给其他人并办理过户手续或以房屋抵押贷款的,如果对方仍不支付购房尾款,你们只能起诉要求对方承担付款责任,而不能追回房屋。

解决方法:1、与对方签订补充协议,(1)确定尾款支付的具体时间;(2)明确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及处理方式;2、可以协商确定,先交付房屋,待收到尾款后再办理过户手续;3、如果对方坚持过户,可以协商办理房屋抵押,待你们收到尾款后,再办理解押手续。此举,可以保证在不能收到尾款前,对方不能再转让房屋。

(记者 李普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