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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东和租客为48间商铺纠葛4年,法院判决解除双方的租赁合同,租户要腾空商铺给房东,可租户就是不肯搬。6月29日,南宁铁路运输法院执行干警上门,对位于南宁市东葛路嘉园小区的共48间商铺进行强制腾空,并移交给房东。

执行干警通过破锁的方式,进入腾迁现场。法院供图

起因:房东违约将商铺抵押,租户以断租对抗

2014年,南宁的李女士买下南宁市嘉园小区一层的共48间商铺。当年3月,李女士将共689.13平方米的48间商铺,一起租给秦某用于经营餐馆,并赠送400多平方米的地下室。双方约定月租为8万元,租期10年。

对于违约责任,双方也进行了约定,其中有一条:如果因为该商铺产权变更或出售、债权债务等原因导致秦某不能正常经营的,李女士要赔偿他前期投资损失。

法院派出10多名执行干警到现场腾迁。法院供图

2016年3月,秦某的餐馆大门旁忽然贴出一张公告,公告中称,这48间商铺要拍卖,限使用人在10天内迁出、腾空,落款是南宁市青秀区法院。

商铺为什么会被拍卖?秦某一打听才知道,原来是李某在将商铺租给他不久后,将该商铺用于抵押担保,帮某公司向某银行贷款,因还不上钱,被银行告上法院。法院裁定将拍卖李女士名下的48间商铺。

秦某认为,李女士的行为已经严重违约,影响到他的经营,此后,仅陆续交纳了2万元租金,便不肯再交租金。

判决:解除双方租赁合同,房东违约要赔偿租户35万元

随后,因为租金问题,李女士将秦某告上南宁铁路运输法院,要求秦某支付拖欠的租金,解除双方的租赁合同。而秦某则反诉李女士,要求赔偿他投资损失等。

听到风声,秦某终于现身。法院供图

2017年,南宁市青秀区法院两次公开拍卖该商铺均流拍,随后对该商铺进行变卖,也失败。

双方的租赁纠纷,经南宁铁路运输两级法院共4次审理,法院最终认定,李女士未按合同约定,保证涉案商铺没有任何纠纷,李女士对该商铺设定抵押,致使该商铺进入司法拍卖程序,影响到秦某的经营,李女士的行为已构成违约,秦某逾期支付租金不构成违约。

因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法院判定解除双方的租赁合同。在租赁合同解除前,秦某虽然停止经营,但一直占用商铺,应交纳租金。从2016年6月起,秦某按每月1万元交纳租金占用费,至腾空商铺。李女士向秦某赔偿停业损失35万元。

执行干警进入商铺内对物品进行清点。法院供图

执行:租户不肯搬,法院上门强制腾空

今年1月,判决生效后,秦某却不肯搬走。而秦某应该支付给李女士的商铺占用费,已超过李女士赔偿给他的损失。李女士向南宁铁路运输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面对执行干警,秦某搬出一堆自己的道理:他认为自己损失巨大,李女士要赔给他100万元,他才愿意搬走。或者,他每月交1万元占用费给李女士,干脆就不搬走,意图拖延执行。

今年6月4日,执行法官上门张贴公告,责令秦某于6月29日将占用的48间商铺腾空,并交还给李女士,但秦某不为所动。

执行干警进入商铺内对物品进行清点。法院供图

6月29日,执行干警到达现场时,秦某未到现场。在建政街道办事处方园社区派出的代表见证下,执行干警破锁进入被占用的商铺。打开房门后,执行干警发现,商铺内住着秦某公司的一名员工。执行干警清点商铺内的物品后发现,有不少红木家具。

这时,秦某来到现场,承诺将商铺内属于自己公司的物品搬走。法院将48间商铺交到李女士手中。

编辑丨唐爱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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