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房产:认筹金和定金有什么区别?

认筹金:就是开发商在楼盘正式销售前,通过优先选房、享受开盘价格优惠甚至抽奖送车位等方式,吸引有购房意向的购房者预先向售楼方缴纳款项。

定金:通常情况下,定金是指为担保合同债权的实现,双方当事人通过书面约定,由一方当事人向对方预先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一种方式。

主要区别:

1、可否退还:如果购房者没有选中理想的房屋,开发商将把“认筹金”如数退还给购房者(有特别约定的除外),但是定金就相对比较困难,如果没有特别约定,定金一般情况下是不退的;

2、法律约束力:认筹金不具备法律效力,定金也是有法律效应的。如,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该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扩展资料:

在收/退定金方面法律有明确的规定:

《担保法》第六章 定 金

第八十九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九十条 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当事人在定金合同中应当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

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第九十一条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