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环球房讯小毛就大家最近讨论的245户争160个名额南海首批共有产权房项目今日进行摇珠整理了以下内容,希望能够有助于您了解245户争160个名额南海首批共有产权房项目今日进行摇珠。

9月27日上午,南海首批共有产权房项目摇号举行。据介绍,首批次共有产权住房位于狮山大学城附近的龙光玖誉湾园项目,共有160套共有产权住房。经过报名、资料审核,本次最终确认符合申购条件的家庭共245户。在佛山市华南公证处全程公证下,通过三轮摇珠的方式确定160名优先申购人、剩余的递补申请人的递补选房顺序以及160名优先申购人选房顺序。

现场:

245户抽160个共有产权房名额

今年6月,南海推出首批160套共有产权住房。首批次共有产权住房位于狮山大学城附近,涵盖两房两厅、三房两厅、四房两厅等户型,面积在85平方米到133平方米之间不等。经过报名、资料审核,本次最终确认符合申购条件的家庭共245户。

9月22日,南海区人民政府网上发布《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龙光玖誉湾园共有产权住房项目摇号公告》。根据公告,9月27日上午9点举行摇号仪式。9月28日,获得优先申购资格号的申购人按顺序选房。若前160名优先申购人选房完毕后仍有剩余房源的,递补申购人将于9月30日按此前已摇取的递补选房顺序依次进行选房。

华南公证处全程公证

9月27日上午,摇珠仪式在桂城街道三山环岛西路9号龙光玖里江湾营销中心举行。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用现场摇珠的方式统筹安排160套共有产权住房。由于疫情防控的需要,本次摇号不需要全体申购人到场,采取由佛山市华南公证处全程公证、当地媒体网络直播、部分申购人(申购人代表)现场见证的方式进行。早上11时许,摇珠过程圆满结束。

背后:

如何确保摇珠公开公平公正?

据介绍,根据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的申请,佛山市华南公证处对共有产权住房项目摇号及选房活动过程全程监督。为体现共有产权住房项目随机摇号过程公开、公平、公正,保障民生工程,华南公证处高规格、高要求落实好每一环节的工作。

据介绍,早在四个月前,华南公证处专门成立由陈建堂副主任以及何其辉、陈丽荷公证员组成阵容鼎盛的公证团队,开始精心筹备,并多次参加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举行的碰头会、协调会,公证员就本次活动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在协助制定摇号及选房工作方案中,公证员事前深度参与,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

全新的摇球机现场启用

摇珠设备方面,为确保公平、公正,华南公证处专门采购两台全新的摇球机以及相应的摇珠球,9月26日联合举办方现场测试、检查并进行封存,27号正式启用。摇号过程中,公证人员全程按规定进行现场监督,并对摇号结果进行确认,迅速对外公布。

据介绍,9月28、9月30日在狮山镇科行路1号龙光玖誉湾园营销中心举行优先申购人的选房、递补申购人选房活动中,华南公证处也将全程监督,确保整个选房过程公平、公正。

知多D

1、什么是共有产权房?

共有产权住房是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按照有关标准筹集建设,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对象供应,实行政府与承购人按份共有产权,并限定使用权和处分权利的政策性住房。

2、共有产权房可以贷款吗?

购买人可参照商品住房有关贷款规定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

3、价格与产权怎么定?

共有产权住房评估价格,采用代持机构委托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等方式,参考同时期、同地段、同品质普通商品住房的市场价格确定。

在产权转让或退出时,共有产权住房的销售价格根据届时评估价格和原承购人所持产权份额确定。共有产权住房的产权份额为共有产权住房销售价格占评估价格的比例,原则上个人持不低于50%份额产权,其余部分为政府产权份额。承购人不得分割个人产权份额以及增购政府产权份额。

4、哪些人可以申购?

据介绍,共有产权住房的供应对象为佛山市户籍居民以及新市民(在本区常年生活或工作,持有本区居住证)。

佛山市户籍居民同时符合下列条件,可以以家庭或个人为单位申购共有产权住房:

(一)申请人在南海区常年生活且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非南海区户籍居民还需在南海区有稳定的工作,即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或以上的劳动合同且在南海区范围内工作),申请人的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必须作为家庭成员共同申购;

(二)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在佛山市无自有产权住房,并且申购前5年内在佛山市没有住房转让记录;

(三)非南海区户籍申请人申购前在本区连续购买社保5年及以上,且申购时前一个月保持参保状态;

(四)户籍在村委会的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除符合上述三项条件外,还需在佛山市未享受过农村宅基地政策和没有自建房。

新市民同时符合下列条件,可以以家庭或个人为单位申购共有产权住房:

(一)申请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申请人的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必须作为家庭成员共同申购;

(二)申请人申购前在本区连续购买社保5年及以上,且申购时前一个月保持参保状态;

(三)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在佛山市无自有产权住房,并且申购前5年内在佛山市没有住房转让记录;

(四)户籍在村委会的共同申请人除符合上述三项条件外,还需在佛山市未享受过农村宅基地政策和没有自建房。

一个家庭或个人只能申购一套共有产权住房,并享受与购买商品住房同等的落户、入学等公共服务。已承购共有产权住房的家庭或个人,不再另外享受佛山市住房保障政策,包括申请租住公共租赁住房、领取住房租赁补贴等。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购本区共有产权住房:

(一)申请人或其家庭成员已签订佛山市住房购买合同或产权调换形式的征收(拆迁)补偿协议,或持有未办理受赠、继承手续或其他未办理不动产登记的佛山市住房;

(二)申请人或其家庭成员被列入失信惩戒名单。

5、共有产权住房能转让吗?

(一)承购人取得共有产权住房不动产权证书满5年的(以不动产权证书登记日期为准),允许转让其所持有的产权份额。

(二)承购人取得共有产权住房不动产权证书不满5年的(以不动产权证书登记日期为准),不得转让,承购家庭成员因患重大疾病致经济困难的,可向镇(街道)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交退出申请。

(三)产权转让或退出时,承购人所持有的产权份额原则上由代持机构通过摇号抽签等方式,按评估价转让给其他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人,届时成交价格低于原承购人购买时的成交价格,代持机构不予补偿差价。产权转让时原承购人所持产权份额收益归原承购人所有;产权退出原承购人所持产权份额收益归代持机构所有。

文、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刘艺明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何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