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环球房讯小毛就大家最近讨论的致广大业主的一封信成立业委会「致各位业主的一封信」整理了以下内容,希望能够有助于您了解致广大业主的一封信成立业委会「致各位业主的一封信」。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赵卓琪

“让社区成为真正业主‘自治’的新型社区。”近日,年过八旬的魏先生给齐鲁晚报·齐鲁壹点送来了一封信件,信中写道,他居住在历城区山大南路20号院,目前小区是由山东大学后勤家委会进行管理。但在其管理期间,魏先生发现家委会管理存在一些问题,为此他希望小区能够实现真正的业主自治,成立业主委员会。

小区管理遭居民质疑

家委会表示将更换物业公司

“山大社区是一个70多年的的老社区,一直是由山东大学后勤家委会来管理。”魏先生说,在2014年12月7日的时候,家委会曾以社区办公室的名义制定物业收费标准,但并未征求业主的意见,张贴出通知后就开始了收费。“对于山东大学离退休和在职教职工,他们没有经过我们的同意就直接从工资和养老金里给扣除了。”对此,魏先生十分不满。

此外魏先生表示,这些年家委会利用社区空闲地对外出租车位,收取电梯间广告费等,自收自用。“按说这种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生产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后应当属于业主共有才对。”魏先生说,社区里诸如此类的问题还有很多,不过在社区居委会进驻后已经明显有了改观。“我希望山大社区能够尽快成立业主委员会,真正实行业主自治,聘请新一届物业服务企业。”

随后,记者来到了山大南路20号院,整个小区环境较好,院内正有物业人员在清扫。

那么魏先生所说的情况是否存在呢?“山大南路20号院的物业费从2010年至今都是由学校来代扣,费用也不高每平米0.85元,是完全符合标准的。”山东大学后勤家委会相关人员表示,其中教职工的物业费是由学校从个人工资中扣除,在扣除前早已在学校官网及小区各单元进行了公示职工无异议后才扣除,并非家委会私自为之。

“我们小区的公共收益很小,所得收益也一直是由学校在保管,”该家委会人员表示,他们没有权利支配业主的公共收益,因此也不存在自收自用的情况。“关于更换物业,山大南路20号院现有的物业公司合同将于12月30日到期,目前我们正在准备面向社会重新进行招标,更换物业公司,提高对居民的服务水平。”

业主可申请成立业委会

具体问题可与居委会沟通解决

面对魏先生的诉求,记者又联系到了历城区山大路街道办事处。“山大社区20号是山东大学的家属楼,他们是由家委会、物业和居委会联合管理的。”办事处城管科相关工作人员介绍道,由于是家属楼,因此魏先生所居住的小区基本是由山东大学自管,家委会也是由山东大学的工作人员组成。

“据我们了解,小区的管理还是比较民主的,一般如果居民有什么诉求都可以直接与家委会或学校进行协调。”该工作人员说,山大社区20号院的日常管理是比较规范的,他们也没有收到过类似的居民投诉。“比如物业要收取物业费,需要家委会召开工作会议讨论。如果服务不好,家委会还会定期对物业进行测评打分等。”

对于居民提出的成立业主委员会问题,该工作人员建议,魏先生可以先去居委会提交申请,之后居委会会联系家委会和物业征求居民意见,“在征求完居民意见后,居委会会将情况上报给我们,我们会根据具体规定流程,协助业委会的成立。”

同时,山东大学后勤家委会相关人员也表示,如果居民有何问题或异议可以直接与他们或山东大学联系,她们会与居民协调,共同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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