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房产:为什么说“五证不全”的商品房不能买

购房者在购房时应要求房地产开发商和销售商提供齐全的“五证”,这是法律对销售方的基本要求。“五证”是指《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

五证不全的房子不仅无法办理产权证,就连签订的预售合同都是无效的。当前我国的商品房实行网上合同备案操作,五证不全的房子即使买房人付了钱、签了预售合同,也不能再房地产交易中心做网上合同备案登记,此时如果开发商又将房屋卖给其他人的话,就会产生经济纠纷。

没有五证,就看不到房屋的性质。开发商有意混淆房屋性质,许多LOFT、SOHO等形态的房子都是商业用地,不仅使用年限短,商用水电费用高,需支付的契税也较高。开发商没有五证,也就意味着开发商很有可能没有建造商品房的资质,更没有出售商品房的资格,这样的房子很难有保障。

房屋属于不动产,实行实名登记制度,没有房产证的房屋在法律上不属于有产权的房地产,不受物权法的保护。一旦开发商出现问题,购房者必定蒙受损失。商品房预售时,房子通常还在建设中,开发商尚未取得房屋大产证,买房人不能及时办理产权登记和过户,而银行的住房按揭贷款是用交易房产的产权做抵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