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房产:成都商品房契税标准

成都商品房契税标准

一、原《成都市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具体标准》(成房发[2005]58号)(下同)中关于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同时满足的条件不变,即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原则上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含1.0)、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含144)、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公布的同一范围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4倍以下。

二、原《成都市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具体标准》中关于土地范围的划分不变,即土地范围,成都市五城区(含高新区,下同)按二环以内、二环至三环之间、三环以外三个环域范围划分。

三、原《成都市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具体标准》中关于住房平均交易价格,根据市场交易价格的变化做适当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