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房产:唐山保障性住房 唐山保障房申请条件

1. 每一住房难题家庭或者单身只身居民只能申请购买或者租赁一套保障性住房,或者选择申请货泉补贴。已婚居民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申请住房保障。

2.住房难题家庭或者单身只身居民申请租赁保障性住房应当符合下列前提:

(一)家庭申请的,家庭成员中至少一人具有本市户籍;单身只身居民申请的,应当具有本市户籍;

(二)家庭人均年收入或者单身只身居民年收入在申请受理日之前连续两年均不超过本市划定的租赁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线尺度;

(三)家庭财产总额或者单身只身居民个人财产总额不超过本市划定的租赁保障性住房的财产限额;

(四)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只身居民在本市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或者自有住房;

(五)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只身居民提出申请时未在本市和海内其他地区享受住房保障;

(六)市政府划定的其他前提。

申请廉租住房的,除具备上述(一)、(三)、(四)、(五)、(六)前提之外,还需提供市民政主管部分出具的有效证实文件。

本条例所称自有住房,包括已经正当登记的住房和虽未登记但有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只身居民以所有人或者共有人的名义拥有的住房。

本条例所称家庭成员,是指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并共同糊口的职员。

3.住房难题家庭或者单身只身居民申请购买保障性住房应当符合下列前提:

(一)家庭申请的,其全部家庭成员应当具有本市户籍。家庭成员的户籍因就学、服兵役迁出本市的,在就学、服兵役期间视为具有本市户籍;单身只身居民申请的,应当具有本市户籍;

(二)家庭人均年收入或者单身只身居民年收入在申请受理日之前连续两年均不超过本市划定的购买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线尺度;

(三)家庭财产总额或者单身只身居民个人财产总额不超过本市划定的购买保障性住房的财产限额;

(四)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只身居民在本市和海内其他地区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或者自有住房;

(五)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只身居民在申请受理日之前三年内未在本市和海内其他地区转让过住宅建设用地或者自有住房;

(六)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只身居民未在本市和海内其他地区购买过具有保障性质或者其他政策优惠性质的住房,但作为家庭成员的子女在单独组成家庭或者达到划定的春秋前提后申请购买保障性住房的除外;

(七)市政府划定的其他前提。

单身只身居民申请购买保障性住房的,其春秋前提和面积尺度由市政府另行制定。

4. 未租赁保障性住房且符合本条例第1条划定前提的住房难题家庭或者单身只身居民,可以申请货泉补贴。

自有住房面积低于本市划定的住房保障面积尺度,且符合本条例第2条第一款除第(四)项划定以外前提的家庭或者单身只身居民,可以申请货泉补贴。

货泉补贴按月发放,补贴金额按照户籍人口数计算。

5. 租赁保障性住房的住房难题家庭或者单身只身居民,因经济原因缴纳房钱确有难题的,可以申请缓缴、减缴或者免缴房钱。

申请缓缴、减缴或者免缴保障性住房房钱的详细办法,由市政府另行制定。

6.本章划定的收入线尺度、财产限额、住房保障面积尺度和货泉补贴尺度,由市主管部分会同人居环境、财政、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等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