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房产:城市二手房交易税费计算方法

城市二手房交易税费计算方法:

买方:

1、契税:

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1.5% (商用用房或大于144平米的税率为3%)

2、交易服务费:

建筑面积(平方米)×3元

3、交易印花税:

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0. 05%

4、产权转移登记费:

50元(每增加1人加10元,买家为单位的80元)

卖方:

1、交易服务费:

建筑面积(平方米)×3元

2、交易印花税:

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0. 05%

3、土地出让金:

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1%

4、解困房:

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1%

5、商品房:土地出让金按基准地价 × 3% × 未交土地出让金的建筑面积

6、分摊费用:

成交价/总面积×分摊面积×10%(10楼以下)

成交价/总面积×分摊面积×20%(10楼以上)

7、个人所得税: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1%(房改房自用满五年,且是唯一生活用房的免征)

8、营业税及附加税: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5.5% (房产证或购买时契税完税证未满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