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房产:南京个人公积金贷款额度

公积金贷款是个很繁琐的事情,公积金的各种数据还会随着政策不停的发生变化。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南京个人公积金贷款的相关政策,希望能对困惑中的你有所帮助!

南京个人公积金贷款额度

据了解,南京的个人公斤金贷款额度曾在2011年再次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从缴存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额度上限由原来的20万元/人、40万元/户调整为30万元/人、60万元/户。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定义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Personal Housing Accumulation Fund Loan)是政策性的住房公积金所发放的委托贷款,是指按时向资金管理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单位的在职职工,在本市购买、建造自住住房(包括二手住房)时,以其拥有的产权住房为抵押物,并由有担保能力的法人提供保证而向资金管理中心申请的贷款。该贷款可由资金管理中心委托银行发放。为进一步推动住房商品化、社会化的进程,住房公积金发放的主要对象要由住房开发公司转向普通居民。

南京公积金贷款政策方案

一、2011年10月24日起,恢最高可贷额度,最高贷款额度由20万元/人、40万元/户,恢复为30万元/人、60万元/户。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卖掉名下唯一房产再次购住房,可凭首套房证明,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原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小于市人均面积的,在原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的情况下,新购住房可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三、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已申请过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全部结清贷款本息并卖出唯一住房后,再次购买住房,可凭首套房证明,首付款金额不低于购房总价60%,贷款利率按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1倍确定。

银行方面态度

南京市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调整,对于银行来说,没有什么影响。最重要的还是可以享受公积金贷款的买房人。贷款额度的提高,无疑可以为部分买房人减轻更大的贷款利息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