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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新闻网7月31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徐文宇/文 石美祥/摄)7月29日闽清县塔庄镇溪东村村民黄国声向本报投诉称,租借自己厂房的租户乱搭建,已经建了4000平方米。而承租户林某表示,“业主有意见可以去法院起诉”。

7月29日记者在黄国声的带领下,来到塔庄镇下庄工业区,这是一家胶合板厂,厂房主体由铁皮搭盖而成,里面有几名工人在施工。

黄国声告诉记者,厂房所在地块4000多平方米,归他所有,他向记者出示了土地证复印件和厂房的产权证。2012年1月1日,他将厂房出租给闽清县恒丰胶合板厂使用,每年租金35000元,他还向记者出示了租赁合同。

记者看到,合同上的租借时间是2012年1月1日到2023年12月30日,其中场所使用面积2960平方米,仓库面积800.95平方米。

黄国声说,按照合同,他的厂区并没有完全租给对方使用,但是胶合板厂未经他同意,将旧厂房拆掉,新盖了这么大的违建,他很担心,希望相关部门前来拆除。

7月29日下午,记者联系了胶合板厂的负责人林某,林某表示,他已经将房租交到了2017年,但是今年业主嫌租金低,找他涨租金,他不同意,所以才有这样的纠纷。林先生称,厂房搭建的“防雨棚”确实没手续,但是他认为在土地红线范围内的遮雨设施不算违建。他说,业主若有意见可以去法院起诉。

7月29日下午,塔庄镇一名分管副镇长告诉记者,这是出租方和承租方的纠纷,镇里已经调解好多次,但是无法达成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