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环球房讯小毛就大家最近讨论的临汾经济适用房申请「运城经济适用房申请」整理了以下内容,希望能够有助于您了解临汾经济适用房申请「运城经济适用房申请」。

襄汾县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组办公室关于申请经济适用住房的通知

根据《襄汾县经济适用住房销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将对我县经济适用住房进行配售,社区管委会2019年7月22日开始受理申请,现将申请条件、申请家庭需提交的证件与资料及申请地点和时限等相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低收入家庭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本县城镇非农业户口(包含进城落户农民);

(2)县城规划区内无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且总建筑面积在45㎡以内;

(3)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本县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

结合当前推进城镇化的相关政策,在县城规划区内办理工商登记一年(含)以上稳定经营且符合上述第2条和第3条的可以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亦可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时,应当退出租住的公共租赁住房。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家庭,不得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1)从事个体或合伙、合作经商、营运业,投资或入股注册资本金在10万元以上的;

(2)家庭拥有营业性房产的;

(3)家中拥有价值13万元以上车辆的;

(4)在湖李村、陈郭村、刘村、柴寺村、柴村、城西村、城东村、南寨村、沟里村有宅基地和房产的;

(5)申请人原享受公租房保障,离婚不足2年的(原夫妻双方均已退出公租房的除外)。

3、结合我县实际及有关政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优先购买。

(1)低保家庭;

(2)复退军人;

(3)所居住房屋在征收范围内或房屋已被征收处于过渡期内的。

二、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需提交的证件与资料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应当提交以下证件与资料:

(1)《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

(2)户口本及同户籍家庭成员身份证;

(3)申请人婚姻情况证明材料;

(4)家庭收入情况证明材料;

(5)家庭财产情况证明材料;

(6)家庭住房情况证明材料;

(7)申请人授权审核机构查询、核实公示其申报信息的授权书;

(8)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申请地点和时限

1、地点:申请人所在社区;

2、时限:从2019年7月22日起至2019年8月5日止。

四、各乡镇申请家庭报名地址

北寨社区:襄陵镇、南辛店乡

南庄社区:古城镇、景毛乡

龙山社区:新城镇、南贾镇

陈柴社区:汾城镇、赵康镇

卧龙社区:永固乡、西贾乡

鸡鸣山社区:陶寺乡、大邓乡、邓庄镇

五、房源信息

本次销售经济适用住房为县原造纸厂和谐小区经济适用住房一期204套、二期住房132套,共计336户。

襄汾县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组办公室

2019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