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购房者须知:如何提取公积金偿还贷款?

缴存了多年的公积金,你一定要知道它应该用在什么地方,公积金的用处之一就是可以偿还贷款,那么如果提取公积金偿还贷款呢?一起来看看吧。

1、借款人可以提取公积金偿还贷款吗?

答:可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离休、退休;出国定居或赴港、澳、台地区定居;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租住住房的月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等等,这些情形都可以提取公积金。

2、公积金提取还贷方式有哪些?

答:目前公积金提取还贷方式有两种,第一种是一次性还款法,提取住房公积金余额一次性归还贷款余额,重新计算月还款额并继续按月还款的办法。第二种是逐月还款法,每月直接从还贷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中提取用于归还当月贷款本息的办法,如果提取的住房公积金金额不足以偿还贷款,借款人应及时补足其还款金额。

提取公积金

3、一次性还款法和逐月还款法有何区别?

答:如果是一次性还款法,委托人每年只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用于还贷,具体时间以《委托书》的约定为准。如果是逐月还款法,委托人每月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用于归还当月贷款,时间一般为每月的固定日期。

4、公积金提取还贷手续如何办理?

答:借款人正常还款一期以后,可向其贷款银行提出提取还贷的申请,并签订《委托书》。借款人需要提交相关资料办理手续,包括主贷人、配偶以及参贷人的公积金个人帐号、身份证、婚姻关系证明、户口簿和借款人任意一次的还款凭证等。

5、在提取还贷期间,可对原委托书中的内容进行变更或终止委托吗?如何办理?

答:可以。提取还贷委托期内,提取还贷人发生变更,或者变更提取还贷方式,可向原贷款银行提出办理变更委托的申请,并签订《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变更书》。如果办理提取还贷方式的变更在原委托满一年以后,那么委托人的增减将不受此限。贷款本息结清前,提取还贷人可以与贷款银行终止委托,但在一年内不得就该笔贷款再次办理提取还贷委托。办理变更或终止时,委托人均须提供借款合同、身份证、户口簿、原《委托书》等资料。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积金提取还贷的相关知识,希望可以帮到你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