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环球房讯小毛就大家最近讨论的学校划片招生情况「新生招生方案」整理了以下内容,希望能够有助于您了解学校划片招生情况「新生招生方案」。


您家户口在蒲江县吗?

知道孩子以后在哪儿读书么?

今天,

蒲江县公布了

2019年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方案!

同时公布的还有

蒲江县招生划片范围

(幼儿园和义务教育)

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幼儿阶段

具体情况

↓↓↓

招生对象

(一)优先招收截止当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年满3周岁户籍在幼儿园服务区域内的幼儿入园。

(二)统筹安排进藏干部职工、驻蒲部队军人、驻蒲港澳台胞、重点项目管理人员、享受激励人才的子女入园。

报名时间

5月13日—5月20日,幼儿园通过社区和幼儿园门前公告栏等平台发布招生公告。

5月21日—5月22日,家长到幼儿园进行现场登记,每个幼儿只能在一所幼儿园登记。


1依据户籍所在地所属招生区域到相应的幼儿园登记,需提供幼儿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1份(在同一张A4纸上复印户口本首页和幼儿信息页)。

2住房安置的拆迁户子女,可依据安置住房所在地所属招生区域到相应的幼儿园登记,需提供拆迁协议及房屋补偿安置协议、户口簿等相关证明(原件、复印件一份);货币化安置的拆迁户子女,按户籍所在地到相应幼儿园登记。

资格审核

5月23日—24日,幼儿园对所有幼儿报名登记信息进行核查。对不符合条件的、多报、虚报、谎报、瞒报及提供虚假信息的登记幼儿,可不予接收。

录取新生

若符合条件的幼儿数小于或者等于计划学位数,幼儿园则全数录取。若符合条件的幼儿数大于计划学位数,则采用摇号方式录取或统筹录取,未录取幼儿统筹入其他公办园。5月27日—6月3日,幼儿园公示录取新生名单(不少于5个工作日)。6月4日,办理新生入园注册手续,逾期视为放弃学位。

其他事项

(一)进藏干部职工子女入园,参照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关于进藏干部职工子女内地就学享受当地生源同等待遇的意见〉的通知》(成教办〔2012〕13号)执行。

(二)驻蒲部队军人、驻蒲港澳台胞、重点项目管理人员、享受激励人才的子女,于5月20日前到县教育局教育科交验相关证明材料,符合条件的幼儿由教育局根据幼儿园学位余缺情况统筹安排入园。以上人员需提供单位人事证明函或县级相关部门(组织部、工业区管委会)出具的证明函、幼儿出生证明、户口簿等相关证明材料。

(三)幼儿园实行秋季集中统一招生,其余时间如有空余学位,可进行补招。

划片情况

蒲江县公办和公益性幼儿园

招生服务区域划分情况

(以目前各乡镇、街道行政区划为准)



注:有交叉的区域,按就近原则选择入学;民办非公益性幼儿园无户籍限制。

宝宝在义务教育阶段的继续看


蒲江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方案!

各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划片范围也公布了


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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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学对象

(一)小学:截止当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年满六周岁的所有蒲江户籍适龄儿童。

(二)初中:县域内当年所有小学毕业生、在外就读的蒲江户籍小学毕业生。

(三)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四)蒲江县享受激励人才、进藏干部、重点项目管理人员、驻蒲港澳台胞、驻蒲部队军人、驻蒲外国籍人员子女等。



入学原则

义务教育学校入学工作按照“政府统筹、分级负责、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进行。坚持属地管理,坚持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因特殊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适龄儿童,由其监护人向教育局提出申请并附相关印证材料,经就读幼儿园和所在村(社区)审核并报县教育局批准后,可延缓入学。



具体安排

(一)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

4月底前各义教段学校完成宣传、摸底等工作。

5月20日—5月24日,实验外国语小学公布招生方案;公办小学发布新生入学报名登记公告,并公布学校新生入学计划和招生范围。

5月27日—6月14日,实验外国语小学开展招生工作;公办小学进行入学报名登记和入学报名资料审核。

6月21日,公办小学公布入学名单。

(二)小学毕业生初中入学

5月17日—6月22日,蒲江中学实验学校公布招生方案;蒲江中学实施衔接教育研究,公布招生方案;其他公办初中发布新生入学报名登记公告,并公布学校新生入学计划和招生范围。

7月5日—7月13日,蒲江中学实验学校开展自主招生工作,通过面谈等方式确定学位,面谈工作的时间不少于3天;公办初中按招生服务区(见附件一)进行招生。

(三)7月18日—7月21日,学生根据学校安排到校办理报到手续。


关于县内跨服务区入学

(一)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入学按《蒲江县教育局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蒲教发〔2017〕6号)精神执行,另作两点补充:一是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在蒲江县寿安镇所属学校接受教育的参照申请在鹤山街道所属学校接受教育的办法执行;二是从2020年起,进城务工人员已在我县连续依法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一年及已在我县连续居住满一年的计算截止时间到当年5月1日。有申请意愿的监护人须于6月20日—6月30日向就读意向学校交验相关证明材料,最后由教育局审核,对符合就读条件的学生于7月4日—7月8日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学校于7月10日前发放入学通知书。不符合条件的学生由教育局根据学位余缺情况统筹安排学校就读。

(二)下列人员子女交验相关证明材料,符合条件后可到相应学校报名就读

1.蒲江县享受激励人才、重点项目管理人员子女: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证明;用工合同、缴纳社保材料及户口簿原件,且有房产证或实际居住的租房合同(住建局租赁备案表及相关证明)。

2.进藏干部、驻蒲港澳台胞、驻蒲部队军人、驻蒲外国籍人员子女:县级相关部门证明及相关身份证明。

3.拆迁人员子女:住房安置拆迁户子女入学既可在原户籍所在地入学,也可出示政府相关拆迁证明材料,按安置小区所在地就近入学(只能选择一所学校并在规定时间内登记报名)。货币化安置的拆迁户子女按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



划片情况

蒲江县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

服务区域划分情况

(以目前各乡镇行政区划为准)




整理自:蒲江现代田园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