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签订阴阳合同存在着哪些风险?

阴阳合同违反了国家的规定,很容易造成合同无效,也会给将来退款和处理法律纠纷带来难题,可是就算如此,阴阳合同依旧无法彻底杜绝。阴阳合同对于买卖双方来说都有着一定的风险,可是买家往往会被一些眼前的利益蒙蔽,从而看不清其中的危害,今天小编就给大家讲讲阴阳合同都有着什么样的风险?

一、无法取得高额贷款的风险

由于政府备案的价格较低,买家在申请银行按揭贷款时,银行将根据备案价格和评估价格来综合评定发放贷款,而银行发放贷款将以低于实际价格的标准发放贷款。银行对二手房贷款政策收紧的情况下,银行将极有可能按照备案价格或评估价格中的低者发放贷款,这将造成买家实际贷款总数的降低,也无疑增加了买家支付首期款的总额。

二、贷款合同被银行解除的风险

借款合同中通常有这样的内容,在抵押物价值减少时抵押权人即银行有权要求借款人提供新的担保,这也是为了保障银行的优先受偿权。比如,房产价值为200万元,而银行贷了250万元,银行仅就200万元有优先受偿权,对超出的50万元没有优先受偿权,这就对银行很不利,所以银行要在合同中约定抵押物价值减少时借款人要提供新的担保。

三、税收过高的风险

一些自住买家在买房的时候可能不会考虑到将来再次转手的问题,但计划赶不上变化,如果这些自住客因为某些原因而出售住房,这时候就会面临高税费的问题。由于政府备案的价格低于实际成交的价格,将来买家如再出售该房屋时,买家可能就要面临承担高额个人所得税等税费的风险。

四、付款纠纷的风险

做高和做低房价都会产生两个不同的价格,在房管局签订的虽然价格不符合实际,但该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届时买家要求按照这一价格进行交易的话,卖家将非常麻烦,要么可能收不齐全款,要么就要面临诉讼且未必能胜诉。因为如果做低房价还可以另行订立一份补充协议将差额部分以“补偿款”的名义补足,可是如果是做高房价通则不会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另行约定差额。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阴阳合同的四大风险,希望能帮到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