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房产:买房落户需要哪些材料?户口迁移手续详解

买房落户需要哪些材料?办理户口迁移需要去哪些部门呢?今天就给大家梳理这个户口迁移流程。

首先,买房后迁户口流程需要在所在地的居委会出具一份证明,然后拿着证明到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会出具一份迁入同意证明,证明你的户口有地接收。

接下来,就拿着迁入同意证明,户口本,所购买房屋的产权证等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如果出具的资料都没问题,他们就会出具一份迁出同意证明。需要注意的是,迁出证明是有时间限制的,从这刻起你的户口已经迁出,如果不在有效期内落户的话就成黑户了哦。

买房后迁户口的办理条件以及所需要的材料:

1. 必须已在此商品房居住了;

2. 申请填写《投资、购房落户、申请表》;

3. 户藉证明(应该到原籍派出所出具证明);

4. 出具居民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迁入人员16周岁以上的都需要复印件);

5. 出具结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6. 《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书》在银行抵押,必须到银行复印盖该部门的印章;

7. 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合同需有“大连市房地产交易所商品房管理专用章”没有专用章的请到房地产交易所补盖);

8. 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9. 系法定结婚年龄前成年子女需出具未婚证明(到当地婚姻登记部门出具);

10. 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11. 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12. 契税完税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13. 如果贷款需到物业复印首付款发票;

14. 如果贷款需到银行出具目前已还款额证明;

15. 如果贷款已还清的需出具银行证明;

16. 如果贷款打印贷款还款明细;

17. 两个孩子的出具二胎生育指标证明(到当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

18. 出生证及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

19. 迁入人员的(小孩除外)工资收入证明;

办理买房落户(购房入户)注意事项

申请人持上述材料向购房所在地受理单位申请,填写《购买商品房申请入户表》;受理单位在10个工作日内对证明材料进行调查核实,将有关材料上报当地公安分局;公安分局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核意见,并将有关材料上报市公安局;市公安局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受理单位在接到审批决定2个工作日内,将审批结果通知申请人。

经批准同意的,买房后迁户口申请人可到市公安局户政科窗口领取准予迁入证明,并持准予迁入证明回原户口所在地办理户口迁移证,再凭两证到入户地受理单位办理买房入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