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月30日电 据银保监会网站消息,2021年1月29日,上海银保监局发布《上海银保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个人住房信贷管理”,《上海银保监会通知》。 《关于对上海市辖内商业银行​​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住房信贷管理等工作的要求,主要内容包括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首付资金来源和偿付能力审查、借款人资格审查和信贷管理,个人住房贷款发放管理、信贷资金使用管理、房地产中介业务合作管理、风险排查等。

下一步,上海银保监局将对辖区内商业银行​​房地产政策执行情况和自查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发现的违规行为依法采取监管措施。法律法规,促进上海商业银行住房金融业务平稳运行,上海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银保监发〔2021〕6号

各中外法人银行、中资银行分行、村镇银行、外资银行港澳台地区分行、外资法人银行在沪分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促进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沪建房管联[2021]48号),按照严格贯彻执行的总体要求,现就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和防控个人住房信贷风险,关于继续做好个人住房信贷管理工作的通知如下。

一、各商业银行要严格落实国家关于房地产市场调控“一城一策”“一城一策”的工作要求,坚持“房是为了生活,不是为了投机。”定位,严格落实房地产贷款业务各项监管要求,严格落实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严格审查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偿债收入比例、贷款限制等要求。

二、严格落实房地产贷款集中管理。中资地方法人银行要按照《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管理制度的通知》,提高房地产贷款比重(银发[2020]322号)等相关要求。 ,管理个人住房贷款的比例。房地产贷款集中度超标的相关法人银行应有针对性地加强过渡期业务调整。

三、严格审核首付资金来源和偿付能力。按照“了解你的客户”原则,完善调查和审查方法。强化首付资金真实性要求,防止借款人通过消费贷款、经营贷款等渠道非法获取个人住房贷款首付资金,或通过伪造首付支付凭证获取银行贷款。认真评估借款人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严格控制借款人每月住房贷款支出收入比、每月总债务支出收入比,多渠道核实借款人真实收入水平,杜绝使用假自来水和假证书。此类欺诈行为夸大了偿付能力。

四、严格加强借款人资格审查和信用管理。按照全市限购政策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借款人特别是离异借款人的审查,防止借款人逃避限购、限贷等商业银行房地产信贷行为。风险管理。影响。充分利用各类征信和信息共享平台,查询借款人信用信息,严格根据借款人信用状况审批个人住房贷款。要健全约束机制,加强对个人住房贷款合同的管理,在合同中增加相应的约束性条款,约束各类失信行为,充分提醒借款人。以非法获取首付、弄虚作假等方式申请个人住房贷款的,应当拒绝其住房贷款申请,将其列入黑名单,并作为失信信息向本市公共征信服务平台举报。

五、严格管理个人住房贷款的发放。切实贯彻落实《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加强商业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银监发[2007]359号)有关要求,重点支持借款人购买首套中小型自住住房贷款需求,住房贷款只能发放给购买主体结构已封顶的个人。贷款购买的商品房全国个人住房信息查询,应当是已经竣工验收的房屋。

六、切实加强信贷资金使用管理。高度重视信贷资金使用管控,强化使用警示。禁止无目的、虚假目的、可疑目的发放贷款。防止消费贷款、经营贷款等信贷资金在房地产领域违规挪用。通过非常规大额提现、中介过渡资金等多种方式,防止借款人或受托支付对象逃避使用管理。完善信贷资金使用监测拦截机制,扩大模型监测范围,提高监测效果。对经确认违法的行为,应及时采取实质性控制措施。

全国个人住房信息查询_怎么查询个人住房信息_南充个人住房出售信息58

七、严格管理房地产中介业务合作。严格开展房地产中介合作资质审核,实施业务合作准入和名单管理,建立贷后质量监控和中介退出机制。房地产中介被发现为购房者提供首付支持,并配合“包装公司”协助伪造贷款资格证明和收入证明的,应立即终止合作,将其列入黑名单,并向上海市协会报告的银行。 .

八、 进行全面的风险调查。各商业银行要按照通知要求,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房地产市场和房地产金融风险的监测、分析和评估。对2020年6月以来发放的消费贷款、经营贷款和个人住房贷款进行全面自查,并于2021年2月28日前向上海银保监局提交自查整改报告。发展情况、检查内容、发现的主要问题及问题原因等;整改计划应包括时间表、责任部门、责任人员、整改措施和目标等。发现违规的,要从机制上找出问题,立即进行整改,并联系相关责任人。严肃追究责任。如果借款人违反合同,将按合同进行处罚。上海银保监局将对房地产政策执行情况和商业银行自查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将依法采取监管措施。

特此通知我们。

2021 年 1 月 29 日

上海银保监局相关部门负责人就《关于进一步加强个人住房信贷管理工作的通知》回答记者提问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房住不炒”的定位要求,严格贯彻落实2021年银保监会工作会议和《关于促进稳定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 《上海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沪建房管联[2021]48号)文件,2021年1月29日,上海银保监局印发《上海银保监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加强个人住房信贷管理”(银保监发〔2021〕6号,以下简称《通知》),上海银保监局相关部门负责人答记者问记者就《通知》相关问题发表意见。

一、《通知》的背景是什么?

2020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解决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重申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 2021年1月21日,上海市多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上海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沪建房管联[2021]48号,以下简称“一号文件”) .48”),提出推进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十项工作措施。 2021年1月26日,银保监会工作会议提出“严格执行房地产贷款集中管理制度和重点房地产企业融资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

一直以来,上海银保监局始终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有房不炒”的定位要求,并按照中国银行业的工作部署保监会和上海市委、市政府,采取有力措施促进上海房地产市场发展。稳定健康发展。此次《通知》的印发旨在进一步严格落实银保监会近期工作会议的要求和上海市有关文件精神,督促辖内银行严格落实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防控个人住房信用风险。

二、通知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本次发布的《通知》要求辖内商业银行​​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严格落实房地产贷款业务各项监管要求,严格落实差异化住房信贷政策,严格审查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偿债收入比例、贷款限制等。

二是严格落实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加强房地产贷款和个人住房贷款占比管理。该要求主要针对辖区内的中资地方法人银行。对房地产贷款集中度超标的相关法人银行,有针对性地加强过渡期业务调整。

三是严格审核首付资金来源和偿付能力,强化首付资金真实性要求,审慎评估借款人还款意愿和能力。

四是严格加强借款人资格审查和信用管理,按照本市限购政策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借款人特别是离婚夫妇的资格审查。同时,加强个人住房贷款合同管理,加强对各类失信行为的约束。

五是严格个人住房贷款发放管理,重点支持借款人购买首套中小自住住房的贷款需求,只对购买主力住房的个人发放住房贷款。结构已被封顶。

六是加强信贷资金使用管理,强化使用警示。防止消费贷款、经营贷款等信贷资金在房地产领域违规挪用。完善信贷资金使用监控拦截机制。

七是严格房地产中介业务合作管理。实行业务合作准入和清单管理,建立贷后质量监控和中介退出机制。房地产中介机构发现为购房者提供首付支持,并配合“包装公司”协助伪造贷款资质、收入证明等的,应立即终止合作,将其列入黑名单,并提交上海银行公会。

八、立即开展风险排查,进一步完善内控体系,加强对房地产市场和房地产金融风险的监测、分析和评估。

三、接下来,上海银保监会将采取哪些措施保障通知的有效落实?

2021年1月28日,上海银保监局与辖内商业银行​​召开个人住房贷款专项会议,强调了个人住房信贷管理的相关要求。下一步,上海银保监局将根据银行房地产政策执行情况和自查情况全国个人住房信息查询,对房地产贷款业务开展专项检查,依法采取监管措施,促进上海商业银行住房金融业务平稳运行。同时,继续加强对上海市房地产信贷运行情况的监测分析,一如既往地督促辖内商业银行​​严格落实国家关于房地产市场调控的工作要求,” “一城一策”、“一城一策”,坚持“房子就是房子”的方针,严格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促进上海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