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环球房讯小毛就大家最近讨论的罗马花园事件「北京罗马花园二手房房价」整理了以下内容,希望能够有助于您了解罗马花园事件「北京罗马花园二手房房价」。

北京章哥,房地产从业20年,通晓业内门道,我不做所谓的“专家”,只用二十年实战经验帮大家答疑解惑。


本系列只是回忆,钩沉北京20多年来的楼市片段。随笔而已,既不映射现实,也不预测未来。楼市的历史有点儿特殊,总能让人感觉庆幸或后悔。


但这就对了,所谓普通人的生活,就是一次次的侥幸和错失机会嘛。后悔也好,庆幸也罢,往事就在这里。


一、

有人来信说想买罗马花园,问值不值。我问主要需求是什么?本来我想问的是自住还是投资,结果回答惊到我了:收藏!


干了这么多年,头一回遇到要收藏房子的。但想了想也有可能,收藏也等于投资吧,古董文玩艺术品不也是收藏吗。但这个词怎么那么别扭似的,这拿房子当文物了?


再一问还真是这种情况,说是看上了这房子的历史性,全北京不会再有这种小区了,将来会更加稀缺,所以除了投资之外还有收藏价值。


我脑子有点儿乱,实在理解不了这脑回路。索性不再回答了,不知道说什么好。如果是个四合院说收藏还有情可原,老房子里蕴含着历史与文化,砖瓦木料和构件什么的或许也有收藏价值。但这钢筋水泥的商品房有什么收藏价值啊?实在有点儿不好理解。就算是名人故居都觉得别扭,实在没什么特殊性。


罗马花园就是普通的港式塔楼,北京较早的一批港式外销公寓,豪宅。地段儿很好,惠新西街,但这曾经很时尚,现在可以说有收藏价值,但也可以说是过时了的老古董了。这还真说不清楚,就跟老爷车似的,肯定是从外观到机械都过时了,但就是有人愿意收藏。可房子这东西……理解不了。


如果说年头长的就能收藏,那老公房的年头儿更老,70年的都有,有收藏价值吗?说稀缺会越来越少的能收藏,那城中村能不能收藏啊,肯定越拆越少。但这拆了也就拆了,真没觉得有收藏价值,其他的楼房也一样,钢筋混凝土的工业化产品,收藏个什么劲儿啊。


二、

罗马花园在最初一直宣传是港商投资,盖的又是港商风格,还是外销公寓,所以很受富人们追捧,价格高达上万。那可是1996年前后,动辄一套房就是300万,真不是普通家庭掏得起的。所以当年能住在这里的非富即贵,无论买房还是租房,都属于先富起来的那群人,而且还是舍得花钱的。


其实开发商不是香港的,而是上海金马集团,中国最早的一批开发商,老板姓朱,前几年已经去世了。他的第一个罗马花园是在上海,然后才复制到北京。同时期开发的还有阳光广场,也就是飘亮广场,都是豪华公寓,一时间几乎占据了北京豪宅的热度榜。金马地产在北京还开发过一个项目,陶白学区的清芷园,再之后就没什么消息了。也不知为什么就好像退出了北京市场,至少是没再听说过。


那个时代的罗马花园传说是名流云集,经常有明星大腕出入。但后来就逐渐没落,新一代的豪宅层出不穷,这里逐渐算不上什么了。所以这价格也就不好涨上去,到现在比周边老破小的单价都低了。但毕竟是豪宅的底子,单价不高但总价贵啊,依然是至少千万以上,普通家庭还是买不起。


三、

不提罗马花园了,我对这里不熟,没怎么来过。说个这里发生的事件吧,影响了整个房地产中介行业的案子。那就是“坚石诈骗案”,老板就是在罗马花园被抓的,当年是这里的业主,拿赃款买的房。


事情发生在2004年,楼市行情已经启动,还没到火爆的时候。这家坚石公司本来是潘石屹的,是红石地产的兄弟公司。红石由潘石屹张欣夫妻控制,进行商业地产开发。而坚石地产由他的弟弟经营,主营二手房业务,他弟弟的名字就是潘石坚,掉过来就是坚石。所以应该说,这家公司从一开始就是他弟弟的。


但是,隔行如隔山,虽然新房和二手房都是房子,经营模式却完全不同。所以这公司在他们兄弟手里净赔钱了,从来就没赚过。到后来,据说他弟弟干脆都不去公司了,看见就烦,跟无底洞似的的往里添钱。虽然赔的不多,也知道将来会是行业发展的方向,但眼下总这么赔钱也不是回事儿啊。


但是,虽然公司业务不赚钱,但潘石屹的名气是非常大的。所以这家公司在当年也算知名中介,大大小小开了十几个分部,赔本赚吆喝。


就在他们不知怎么办的时候,一个叫于波的人出现了。这个人之前是另一家中介公司的员工,据说业务能力很强,所以想自己出来单干。正好有人介绍了坚石公司,两边一合计,干脆以1万块钱的价格转让,意思意思而已。但是,合同约定由于波负责清偿所有的债务,好像几十万吧,不多不少的钱。


按于波自己说,刚开始他以为捡了个大便宜。以潘石屹的名头都怎么也得值个几十万,虽然换了老板,但对外就说是老潘的买卖,容易唬人啊。所以他很痛快的就变更了公司手续,正式当了接盘侠。


结果一查账才知道,潘氏兄弟隐瞒了债务,根本不是几十万,而是几百万,于波被骗了。所以说,做生意根本就没人讲诚信,所谓的诚信都是说出来给别人听的。只要是能够承担代价,或者自信能承担,那所有商人都是坑蒙拐骗的。毕竟这是个零和博弈的市场,社会上的钱就这么多,你抢到了就意味着有人挨饿,只有不择手段的才配活下来。


四、

咱也不知道这于波当时是怎么想的,或许真的是被潘石屹兄弟的不诚信给激怒了。于是铤而走险,一上来就开始骗。当然,也有可能他从一开始就准备骗的,有没有姓潘的骗他都一样。


于是,于波在接手坚石公司刚几天之后,立刻就开始了改革,也就是赤裸裸的诈骗。而且所有行为都打着潘石屹的旗号,这样才能让受骗者不怀疑。所以当年任*炮说潘石屹贪小便宜是有道理的,为了坑别人几百万,结果最后自己搭进去上千万,还惹来一堆的麻烦。


其实于波的诈骗手段没什么新鲜的,跟其他的黑中介完全一样,也就是从业主手里花3000的月租把房子租过来,然后2500租出去。表面上看是赔钱的,但实际上他给业主是一个月一付,而收钱确实一收半年。所以,虽然理论上每个月亏500,但总量上却是拿到了更多的钱。


当时已经有不少客户都看出破绽,因为这价格太不合理了,哪有做买卖故意赔钱的道理?但这老板是潘石屹啊,亿万土豪,怎么可能骗老百姓几千块的小钱儿。所以也没有人真正怀疑,于波也就这样继续的骗了下去。


据说他仅仅用了两个月就挣了300多万,也就买下了罗马花园的房子。这赚钱速度,就是原来心里有所害怕也都不怕了,挣钱太容易太快了。而且估计于波也想好了借口或说辞,就说和潘家兄弟的手续没办完,这公司还是属于潘家的,自己只不过是个打工者,不承担法律责任。


五、

但是,问题来了。于波这么明目张胆的诈骗,员工们知不知道?


当然知道,全都是老业务员了,否则也没那么多的客户资源。他们谁都知道于波在干什么,但他给的提成太高了,50%啊。也就是说,只要从客户手里骗到3000块钱,那业务员和于波一人一半。然后将来如果出事了,由于波去顶罪。那员工还怕什么,重赏之下必有勇夫,什么良知和职业道德,全都没有钱重要。


不过也有些人是知道轻重的,所以只干一两个月,拿到提成之后立刻辞职跑路,就怕将来于波出事儿牵连到自己。据说挣钱最多的一个业务员,仅仅两个月就赚了30万的提成,那也就是说骗到了60万。这可是20年前啊,30万就足够全款在东四环买套小户型了。


但还有问题,这些老员工以前都是潘氏兄弟的下属,难道没有向他们报告吗?


这还真说不清楚,按老潘说他是完全不知情。但这不太符合常理。所以应该是有人向他们举报了,但是潘家觉得心虚,毕竟刚骗了于波,不好意思去打招呼。而且他们可以安慰自己,手续已经办完了,于波骗钱和自己有什么关系?随便骗呗,反正不会影响到自己。


但老潘糊涂了,从法律上确实是与你无关的,但社会舆情能饶了你吗?你毕竟是知名开发商,是有社会影响力的,到时候负面消息出来,看你怎么办。这也就是于波有恃无恐的地方,准备把潘石屹当做挡箭牌。


所以这两拨人都不是什么好东西,想的就是互相坑。这就是做生意的本质,绝对不能有做人的底线。


六、

于波这种空手套白狼的黑中介手段最多就干了半年,一方面是他也没想长干,一方面是不能干长了,再骗下去就肯定出事儿。于是在这半年里,于波也做了准备,找了几个东北老乡,给点儿钱让他们当法人,目的是替自己挡枪子儿。人为财死鸟为食亡,什么时候都有要钱不要命的。据说甚至有两个人争着要替于波当法人,图的就是十万的酬劳。当然,他们也替自己想好了,被警察抓了就说自己啥都不知道呗,还能咋地?


嘿嘿,在这场局里,所有人都觉得自己很聪明,对方很傻。潘氏兄弟认为于波傻,被骗扛下了几百万的债务。于波觉得老潘傻,被利用名气骗了钱还不知道;也觉得客户傻,让自己用老潘的名气给忽悠了;替自己背黑锅的同乡也傻,十万块钱局把自己卖了。而替他当法人的呢,也觉得于波傻,当个法人算什么,你以为法院傻吗?还有员工,也觉得于波傻,这么明显的骗局早晚出事儿,我们还是拿了钱赶紧跑吧。


当然,客户们无论傻与不傻,半年之后就都明白了,于波不再支付租金了。这就跟近两年的长租公寓暴雷一样,手段和过程都是历史重演,只不过是现在的规模更大,牵扯的人更多而已。


于波已经提前跑路了,警察一调查,这小子竟然在半年里就买了两套房,除了罗马花园之外,还有望京西园的。望京的无所谓,经适房。但罗马花园这套让当时所有人都惊讶,豪宅啊,半年时间就能挣到,虽然是贷款,那也说明了赚钱能力啊,看来还是坑蒙拐骗来钱快!


之后就是抓捕了呗,很快就抓到了。据说于波竟然还想用100万贿赂警察,被当场拒绝。这么大的案子,牵扯这么多业主,谁敢徇私枉法?最后于波是被判无期徒刑,他老婆也给判了十年。其他的案犯忘了,反正也都是喽啰,无所谓。


七、

于波是被抓到判刑了,但他没这么多钱退赔啊,那业主们怎么办?


好办,于波判了但余波未平,找潘石屹吧,因为当初就是因为相信他才被骗的。于是,在各路媒体的曝光之下,社会把所有的焦点都对准了老潘,要他承担骗子的连带责任。但潘石屹估计是早有准备,立刻让律师拿出了全套的手续,说这个公司早就卖了,从法律上和自己没有一毛钱的关系。而且还当场表态,“绝不会为坏蛋买单”,也就是说,坚决不会给予受害者赔偿。


估计老潘心里也别扭着呢,本来是想骗于波接下烂摊子,承担那一堆的烂债。但没想到这小子更狠,不仅不认账,反而弄出了更多的破事儿。当时也有媒体给老潘喊冤,说他也是受害者,是不知道于波干坏事儿的。


这话也就糊弄小孩子,刮风下雨不知道,自己的公司值多少钱欠多少账能不知道吗?凭什么注册资金上千万,拥有各项资质和响当当名气的公司1万块钱就卖啊?事出反常必有妖,说明潘氏兄弟开始就是想给于波下套儿,没想到让人家给反噬了。老潘这么精明的人,公司员工又都是老下属,能不跟他反应于波的诈骗情况吗?


其实老潘兄弟就是不知道怎么去跟于波谈,不让人家骗吧,那就得谈谈自己为什么骗人家,怎么张嘴啊?所以只好当鸵鸟,躲进沙坑里假装不知道,然后拿法律说事儿,跟受害者卖惨。


八、

但是,法律是什么?是社会法则的底线,是行为的最低标准。作为一个有公共形象的商人,多少还是要讲点儿道德的,不能太缺德。


这其实潘氏兄弟的心里都跟明镜儿似的,只是希望能混过去而已。但是受害者太多了,热点一直降不下来。我印象中好像达到了1500多人,平均每个业主不到1万,实际损失1100万。最后老潘实在没辙了,硬着头皮被监管部门按着脑袋认了怂,老老实实的全退赔了。

这可能是老潘当年最吃瘪的一次,玩了一辈子鹰,让小家雀儿把眼睛给啄了,心里指不定多腻歪呢。


能说什么呢,害人之心不可有呗。你想坑人家,没想到对方更没有底线,骗中骗互相骗。出来混,迟早要还的。


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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