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环球房讯小毛就大家最近讨论的房产税最大的特点是存量税么「所得税的特点」整理了以下内容,希望能够有助于您了解房产税最大的特点是存量税么「所得税的特点」。

本文为专栏的第307篇文章。


之前写了不少房产税的文章,有两个话题一直在绕圈但总绕不过去。一个是征税的法理依据,另一个是难度。但是第一个问题太难写,太难发,咱只说第二个。

房产税是针对存量财富进行征税,这是它难度最大的地方。所谓存量是与增量作对比,存量是我们已经创造并且分配完毕的财富。就拿房子来说,买房的收入是已经交过税的,房子开发的过程也已经交了企业所得税、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权出让的费用(地价)、增值税等等各种税费,然后买下来的所有者获得了这个不动产以及土地一定年限的使用权。而且如果房产再交易仍然会面对营业税、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等。

这个过程中被征税人面对房产再被征收一道税,接受起来就会有一定难度,有难度就意味着成本。那么对应的看一下增量税为什么容易被接受,例如企业经营所得要交的税,无论几项税种,如果你要赚1万块,比方说企业需要交纳25%的税,那么意味着你赚回来的钱要变成合法收入,起码这个过程中要付出2500元的代价,但为了换取这份收入这算是企业付出的努力和成本(此处成本不是财税角度定义)的一部分,企业可以有动力因为是增加的收入,当然也可能回因为税收太高而影响了企业的经营投资积极性,但面对增量大家可以做取舍。

再比如企业没有这块收入盈利,甚至亏损,那它不需要交纳对应部分税款(并不是完全不用交税),这就是有增量和没增量的变化。这种活得增量的过程

然后收了存量税,从人们手中的财富里征收走一部分,收税是国家维系运作尤其是公共服务的基础,那么增长的税收种类要回答问题:新增的税收用途,是否能对被征税人有好处;人们获得的公共服务如何改善?

房产税大概率是地方税,无论是接下来要试点房产税的城市还是未来立法铺开执行,房产税的具体征收细则还得各地自己制定执行,那么各地的纳税人所需要的是什么?例如目前教育资源的问题,分配不平衡,仅仅是去把教育资源学区打破,灵活划分并不会增加优质教育资源,而是解决了分配。可是明明增加了税收,是不是也能对应的增加资源来改善纳税人的处境而不仅仅是分配?

我认为这些话题若展开会非常复杂,虽然推动事情不能只是纠结于问题,但也得把这些问题考虑到位。